刑事犯罪!北京民航總醫院傷醫事件定性後,我們該怎麼辦?

這是最不平安的平安夜。


一個好端端正常出診的醫生,竟無端倒斃於一位患者家屬的刀下。


患者95歲高齡,被急診留觀,她的兒子55歲,就是這位行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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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



據“醫學界”報道,楊文醫生被害細節曝光,兇手是蓄意殺人,動手時他從腰間拔出了早已準備好的尖刀。兇手動手非常突然,且手段非常兇殘,在與楊文醫生交流時,突然拔出尖刀,沒有給醫生一點反應時間,刀刀致命。


一位參與搶救的醫生說:“醫院的急診科門口停著7輛警車,搶救室現場有大量血跡,楊文醫生躺在搶救床上,滿身是血,頸部有多處刀傷,其中一刀砍斷了右側頸全部肌肉,砍斷了食管、氣管、頸內靜脈、頸總動脈,和通往身體的神經,連頸椎骨都斷了。


相信有些人已經看到現場監控視頻了,太血腥了,下面僅放一截圖:


刑事犯罪!北京民航總醫院傷醫事件定性後,我們該怎麼辦?

視頻截圖


如果以魯迅先生的口吻來說,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傷醫者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下劣兇殘到這地步。況且始終微笑著的和藹的楊文君,更何至於無端在急診室喋血呢?


始終微笑的和藹的楊文君確是死掉了,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屍骸為證;只有一樣沉勇而友愛的她的同事還在為患者治病,只有網友爆料的兇手的兄弟姐妹仍然若無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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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楊文君再也無法更新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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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


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佈會。會上,國家衛健委法規司司長趙寧對“北京民航總醫院傷醫”一事再次作出回應。趙寧稱,對此事非常痛心,也非常憤怒。這個事件不是所謂的醫療糾紛問題,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國家衛生健康委對任何形式的傷醫事件是零容忍。


趙寧指出,在相關法律審議的過程中出現了這個事件,我們非常痛心,也非常憤怒。本月26日,衛健委的新聞發佈會上已經對這個事件作出了回應,我想在這裡再重申一下。我覺得這個事件不是所謂的醫療糾紛問題,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27日,北京地區的檢察機關已經對嫌疑人做出了批捕的決定,這就是一個態度。國家衛生健康委對任何形式的傷醫事件是零容忍,這是我們一貫的態度。


原因


網上傳出了楊文醫生被殺的前因後果的說明。看後,脊背發涼,在兇手的威脅之下,醫生長達半個月的膽戰心驚、忍氣吞聲,這是怎樣暗無天日又憋屈無奈的一種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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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臺


2017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設立“中國醫師節”,尊醫重衛的氛圍正在形成。2017年全年的涉醫刑事案件數量比2016年減少6.35%。醫療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方面,2017年案件量較2016年減少2.23%。醫師的執業環境在逐步改善的同時,如何讓醫師安全保障上升到法律條款,是一項需要共同去探討的問題。


剛剛, 據央視新聞報道,在今天(28日)上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獲得表決通過,將從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內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從2017年12月以來,這部法律草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經歷了4次審議,在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佈,最終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對醫療衛生健康領域裡的社會關係和行為進行了規範。


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作出明確規定: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衛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


其中,第46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是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共場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其秩序”。


如何保護醫生安全?


除去這個刑事案件,讓我們關注下更為廣泛的醫患矛盾。


現在醫患矛盾日益突出,醫患矛盾的個例,經由媒體、網絡、自媒體的放大,好像要到了醫生個個人人自危的狀態,雖然不至於如此嚴重,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任何一個人都不希望醫患關係繼續惡化下去。


醫生和患者互不信任,是最壞的結局。


有業內人士表示,現在醫院出現了醫療糾紛醫生被打,往往是由派出所進行調解。有些病重的患者經常是以“我打了就打了,要別的沒有,要命有一條”豁出去的想法,有的患者真的是連醫療費都賠償不了。而在民事責任方面,派出所民警往往也是沒有法律條例去處罰。最後只能是醫院自己保護醫生,給予一些補貼。


這麼看來,對於醫患矛盾的解決仍然缺乏有效措施。除了上述法律的及時出臺,醫生怎麼保護自己的安全?


在知乎平臺,一篇作者關於此事的回答獲得高贊。作者提出的幾點深受網友認同:醫療場所的空間佈局設計方案應該進一步完善、完善安保人員應急預案、醫務人員自身培訓、醫院行政考評體系、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執行。


據丁香園報道,印度部分地區於 2010 年起實施《防止對醫護人員暴力行為條例》後,2017 年《印度醫學期刊》的一篇論文,回顧了該條例對醫療暴力事件減少的作用。


這篇論文提到:醫生應重視知情同意手續及完善病例資料,正確記錄患者的病程無法防止暴力本身,但一旦發生暴力後醫生報警;提高對暴力的意識與警惕,始終保證有逃生道路(門);限制進入:病床邊不應允許大量親戚長期圍堵等。感興趣的可以找來一看。


或者,至少,可以從簡單的做起。


比如安檢。據報道,為防止暴力傷醫,早在2004年,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局就頒佈了第一版《醫療和社會服務工作者防止工作場所暴力指南》。《指南》中有這樣一條規定:醫院大門必須裝備金屬探測器,以避免兇器入內。據悉,40%的美國急診室都安裝了金屬探測裝備。


醫務人員是全體公民健康的衛士,也是衛生健康事業的主力軍,醫務人員是為全社會、為全體公民提供醫療服務的,為我們的健康提供保障。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傑的發言猶在耳邊,“對醫務人員的侵害,無論從道德上還是從法律上,都應當予以嚴厲譴責和制裁。”


我們希望,醫鬧的、行兇的付出應有的代價,我們更希望,全社會一起行動營造和諧的醫患關係和就醫環境。


畢竟,日子還要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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