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件手記:一個律師的黑暗記事薄「8」


真實案件手記:一個律師的黑暗記事薄「8」

老奶奶的臨終離婚「3」

接下來一年,奶奶只要捱了打,就一個人跑來民政局,像是突然意識到,被打之後,是有地方可以去的。哪怕她只是蹲在那裡,什麼都不說。

終於有一天,有一個工作人員過來跟奶奶說話,問她為什麼這麼大年紀了還非得離婚?

奶奶說,「我被他打夠了,不想到下面還要被他折磨。還有啊,我那個孫女,臉上有點缺陷,我怕以後有人對她不好,過來看看,這世道是不是真的可以離婚。」

工作人員告訴奶奶,沒有捆綁的夫妻,這裡離不了,找個律師就好。

2018 年 12 月初,奶奶被查出癌症晚期,見到小華的時候,她是笑著的,說自己是喜喪,要歡歡喜喜地走,唯一的遺憾就是沒看到小華找對象,「奶奶留著一雙眼睛沒有瞎,還想幫妹兒看看是哪個男孩那麼福氣。」

爺爺知道奶奶時日不多後,想起奶奶服侍了他一輩子,主動提出要照顧奶奶幾天。他還親自熬了粥,放到嘴邊,吹涼了餵給奶奶吃。

奶奶剛打完針,有點反胃,喝不下。爺爺氣急敗壞,他習慣了奶奶的逆來順受,對奶奶從來沒有耐心,他把碗摔地上,罵奶奶賤骨頭,叫花子,不識抬舉,揪奶奶的臉,「你要死就早死,不要折騰我。」

奶奶坐了起來,對爺爺說,「麻子啊,我全身都痛,你打我算輕的了。我是想啊,如果我家妹兒以後,找個這樣的男人,我該有多心疼,誰替她出頭……」

奶奶再次下定決心,一定要在活著的時候,把婚離掉。

就這樣,小華遵照奶奶的願望,拿著名片找到了我。

那天,我和小華在咖啡廳裡坐了一整天。我不敢起身,不敢出門,但奶奶的事情,我拿不出一個解決的方案。

按正常訴訟程序,從立案到開庭,就算再快,差不多也要兩三個月,還有一個最大問題,就是奶奶所遭遇的家暴並無任何證據,爺爺沒有其他不良嗜好,兩夫妻也沒有分居。

就算我執意要起訴,像這種情況,判離的可能性不大。換作別人,可以六個月後再起訴,大不了還等六個月,一次一次,總會有個結果,但是奶奶時日無多。

我冒著被人嘲笑的風險,聯繫上當地民庭的一個熟人,問能不能特殊案件特殊處理,我馬上起訴,他們立即開庭,儘快出具一份離婚報告。我知道這想法很天真,不過還是想問一下。

那邊給我的回覆跟我想的一樣:此案沒有任何特殊之處。

小華聽到這個結果,無聲地流淚,

到了晚上,外面的天黑了,我們都沒說話,就這樣,枯坐了 40 分鐘。

我幾次都想說出「無能為力」這四個字,但話到嘴邊就變成了「我再想想辦法。」

咖啡店的人越來越少,我不敢挪動身子,怕自己會逃走。我甚至不再想這個事情,只回憶自己今天幾點鐘起的床,吃的什麼,見了哪些人,快遞到哪裡了。

想著想著,我突然回憶起,昨天開會,主任再三強調,讓我們注意著裝,律師協會說要買袍子。

我想起了平時工作中,其實很多人都分不清公安、檢察官、法官以及律師的區別。奶奶應該也一樣,她想要離婚,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而是心裡的一個想法。

我給小華提出一個主意,小華眼裡閃著淚光,同意了我的說法。

我終於可以踉踉蹌蹌地走出那扇門。

第二天,去醫院的路上,小華一直問我怎麼收費。我告訴她,不會超過兩萬塊。她就在車上寫了個19000 的欠條給我,我讓她先收著。過收費站的時候,小華又開窗搶著要給過路費,我說走的是ETC,不用管。

我開車 3 個小時,終於到了奶奶的醫院。

剛下車,我就換上了袍子,小華說,她要替我扣領巾。看得出來她很緊張,幾次幫我整理衣服,半蹲在地上幫我拉袍子的邊角。

到了病房,奶奶還認得我,她看到我這身裝束,伸出手來,想摸一下袍子,卻馬上縮了回去。

奶奶的病房裡有三張病床,只住了兩個人,另外一位病友是個大叔,他看到我,問奶奶是不是家裡有當官的。

「沒見識,人家是來給我辦離婚的。」奶奶白了他一眼。

聽我說要舉辦離婚儀式,她執意說要打扮一下,「結婚的時候都沒怎麼打扮,後來我想要一件的確良的衣服,那料子好,捨不得買,好貴的。」

我笑著說,是不是比蓋房子還貴啊!

奶奶笑個不停,拉著小華的手,「我妹兒最貴。」

我拉開公文包,從卷宗袋裡拿出離婚協議書。

這時,小華的爸媽以及兩個姑姑相繼走了進來,爺爺左腳剛跨進來,見到我,楞了一下,往外面走了。

兩個姑姑把小華拉到一邊,三個人用家鄉話爭吵了起來。

我被小華爸爸喊了出去,他把手裡的一條煙遞給我,「小孩和老人胡鬧,沒料到會驚動你們。我們是本分人,奉公守法,待會請您吃個飯賠不是,耽誤您時間了。」

我沒有接話,細細打量小華爸爸,他頭髮微卷,身材發福,脖子上掛了一條金鍊子,一臉憨厚樣。小華的媽媽站在他後面,在他耳邊嘀嘀咕咕,時不時瞟我一眼。

我其實不知道說些什麼,外面很冷,風吹著我的袍子往後揚,領巾也歪了,我想回車裡躲一會,大概小華也被說服了,病房裡面沒了聲音。

我往前走了一小步,卻沒想到,小華揹著奶奶衝了出來。兩個姑姑跟在後面,「你想幹什麼?你今天把事情搞這麼大,存了心要丟老頭子的臉?」

「別碰我奶奶,都他媽給我走開。你們個個深明大義,就我和奶奶瘋了。你們多懂事?奶奶 16 歲嫁過來,被一個男的打了 60 年,滿堂兒女看笑話,多體面!」

我走到小華和奶奶旁邊。奶奶抬手示意讓我靠近一點,她將我的領巾拉正了。

「我揹著奶奶去學校,去海南島,去北京,去韶山,就是不要和你們這些偽君子在一起,你們誰過來我撞死誰。」小華撕扯著喉嚨喊,圍觀的人越來越多。

不知怎麼的,我腦海裡忽然就出現當年奶奶背起那個小女孩的場景。

奶奶沒有勸說小華,把頭靠在小華脖子邊上,雙眼微閉,一臉安詳。

我小聲地對小華爸爸說,這個時候了,不要再扯所謂的顏面,不讓奶奶如意,以後小華會恨他們這裡的每一個人,「我不過是來走個形式而已,我不是公職人員,但覺得為了奶奶,該這樣做。」

他們三姐妹說商量一下,「怕父親受不了這打擊,他是一個死要面子的人。」

小華不停地喘氣,轉過頭對奶奶說,「你不要怕。」

我讓小華先把奶奶放回病房去,「他們會商量出一個結果的,現在不是當年了,奶奶不再孤立無援。」

「不商量個結果出來,要麼他們別想出來,要麼就我絕不進去,沒有折中的方法。」小華抱著奶奶坐在臺階上,朝裡頭喊。

過了一會,爺爺出現了,矮小瘦弱,腳步蹣跚,頭上戴了一個雷鋒帽,沒有看我們,徑直進了病房。

十分鐘後,他們出來了,是爺爺開的口,「你們要抓人可以,要離婚最好。」

小華的兩個姑姑把病房打掃了一下,被褥疊得整整齊齊,小華給奶奶梳了個頭。

我向醫生和護士長簡單說明了情況,他們也來到病房,帶來一束鮮花。

我拉了拉袍子,身子站得筆直,面向奶奶,「我正式宣佈於秀蘭女士和胡世長先生離婚,於秀蘭女士自願放棄名下所有財產,夫妻共同債務不論多少都由胡世長先生承擔,此結果立即生效。」

話剛落音,小華哭著過去抱住奶奶,「奶奶放心了啊,以後你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想幾點起床就幾點起床,不想出門了,就讓紅薯爛地裡,再沒有人打你了。」

護士把鮮花遞給奶奶,豎起大拇指,「待會打針,我們會輕一點。」

小華的爸媽和兩位姑姑悄然走出病房。爺爺靠著門框蹲了下去,縮成一團,帽子掉落在地上。

我過去跟奶奶握手,讓她在打印紙上簽字。奶奶的手抖得厲害,簽了之後看了看,不滿意。問我能不能再籤一次。

我說可以,她又一筆一劃地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爺爺也簽上了自己的名字,蹲在那裡,說,「我以後不打她了,有些人是到死都改不了自己個性的,到死都不知道,這一輩子活成了個什麼樣子……」他已經很老了。

奶奶很歡喜,讓我不要跟那種人說話,要跟她說話。

「你怎麼沒有戴黃色的假髮啊,我看電視裡的人要戴的。」奶奶指了指我的頭髮。

我甩了甩頭,「奶奶,假髮是香港那邊才戴的,他們戴假髮是怕禿頂。因為審判的時候,舉頭三尺有神明嘛,讓神看到禿頭不好。我不會禿頂的,所以不用戴。」

奶奶笑了一會,讓我把耳朵湊過去,她臉上的淚水還沒幹,「女孩真有繼承權?」

「當然,最好立個遺囑,我回去就給你寫。」

「這樣我就算喝了孟婆湯也沒關係了。」

走出醫院,我向小華索要律師費,「聽說民政局離婚收費 7 塊,你不能少我的。」

小華不肯,讓我至少收一千塊錢。我告訴她,奶奶偷偷問過我,離婚要多少錢。我說了是七塊,多了一分都不要,然後嚼著奶奶給的糖回了家。

第二天,我跟陳拙說到這事,他告訴我,離婚的費用是 9 塊。

我又向小華要了兩塊錢,她在電話裡說,奶奶正在唱山歌給她聽。

「要是有人嫌棄你的樣子,你就走。奶奶都知道離婚了,你可不要那麼傻。」奶奶囑咐小華。

後記:

有些事情在律師看來,是一個簡單不過的專業問題,對於有些當事人而言,可能是一輩子的心結。老奶奶擔心的問題,還有很多人問過我,年紀大了,有小孩了,能不能離婚,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婚姻是自由的,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共同構成婚姻自由原則的完整含義。

至於女兒是否有繼承權,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子女對父母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父母親的遺產,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女兒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父母親遺產的繼承權,與是否出嫁沒有關係。

很多人認為,律師的工作就是用花言巧語幫人打贏官司,拿了錢自己逍遙。其實不盡然。選擇任何一個職業,都需要一份信念感,我之所以做律師,就是想最大程度地保證每個人的正義。

即使有時,我的當事人是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我明知他們有罪,還是會盡最大努力蒐集證據,給他們一個說話的機會,避免他們接受不公正的審判。

有個當事人被判死刑後,說他很感謝我,讓他在死之前,還有一雙手可以握。

這個時候,我會覺得,律師這個職業,表面是法條的冷漠無情,背後是人性的溫情脈脈。

我穿著律師袍,幫老奶奶宣讀離婚判決書那天,我感受到,自己做了真正的律師應該做的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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