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生活,需要找個想法一樣的人

很多人愛討論一些抽象的假設性問題,例如:是找相似的人好,還是找互補的另一半好?

其實,在幸福的婚姻中,相伴一生的伴侶,幾乎都是“相似又互補”的。

相似,指對人生的看法相似。互補,指兩人性情中可能一急一緩,一快一慢,一動一靜,才可以互相調節。

幸福的生活,需要找個想法一樣的人

他們對人生的看法相似:每個人,活著的時候都該依自己的興趣與專長做有貢獻的事。

在生活中,他們又可以互補。兩人都忙,這事不是你處理,就是我處理。生活難事若四件,兩人各依專長處理兩件,事情就解決了。未必一定要老是“一起解決問題”。

兩個人各奔理想,互相扶持,也比其中一個人犧牲自己的理想成就另一個人要圓滿很多。

忙,可以體會人在江湖確實有無奈,不會有空來抱怨“你都沒時間理我”“你都不在乎我”“你都沒把我擺最前頭”,反而能夠互相體諒,分擔家務。

幸福的生活,需要找個想法一樣的人

兩人各有理想,在一個人遇到挫折時可以真正得到安慰,至少家庭經濟還有一人撐著,在自己想走的路上,人生的成敗功過自己負責,會活得甘願些。

一個自認為是犧牲者的人(尤其是現代男女),想要不抱怨、不覺得委屈很困難,當他說“我為你犧牲這麼多”時,感情路要平順,就更困難了。

大家認為是不是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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