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嵐財務導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稅降費、減證便民決策部署和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各項要求,國家稅務總局繼2018年底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後,於2019年3月8日印發《關於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的決定》,公佈取消15項主要涉及稅收優惠辦理的稅務證明事項。取消事項具體包括哪些?取消後如何辦理?
來源:網絡資料
如有侵權,請原作者與小編聯繫。
2021-04-10 07:29:47 佚名
文嵐財務導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稅降費、減證便民決策部署和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各項要求,國家稅務總局繼2018年底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後,於2019年3月8日印發《關於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的決定》,公佈取消15項主要涉及稅收優惠辦理的稅務證明事項。取消事項具體包括哪些?取消後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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