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期間為什麼要定期檢查肝腎功能、血常規?和心電圖等?

我們都知道肝臟為解毒器官,許多抗腫瘤藥物在肝內代謝轉換,導致不同程度的肝損害。多數以谷丙轉氨酶和穀草轉氨酶升高為主,有時可出現膽紅素升高,一般為一過性,發生在化療後7—14天,停藥並給予保肝治療後很快恢復,關鍵在於及時發現。

因此在化療前、中、後應定期做肝功能檢查,肝功能異常病人應慎用或禁用對肝損害大的藥物,並根據損傷情況調整用藥劑量。

化療期間為什麼要定期檢查肝腎功能、血常規?和心電圖等?

多數抗腫瘤藥物及其代謝產物經腎臟排出體外,所以腎臟容易受到損害。

臨床上可表現為無尿或急性腎功能衰竭。易導致腎功能損傷的藥物有順鉑、卡鉑、大劑量甲氨蝶呤、亞硝脲類、絲裂黴素等,以順鉑最為明顯。大劑量甲氨蝶呤治療時,由於其代謝產物沉積於腎小管而引起腎損害,故在化療期間應定期給予水化、利尿等保護性措施,如發現腎損害,應立即停藥。

化療期間為什麼要定期檢查肝腎功能、血常規?和心電圖等?

絕大多數抗腫瘤藥物,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其表現為白細胞、血小板減少,血色素降低。

白細胞減少可導致感染的危險增加,如果白細胞低於1000/微升,發生嚴重細菌感染的危險明顯增加;而血小板低於30.0G/L時,容易發生危及生命的中樞神經系統出血、胃腸道出血和呼吸道出血。

故應定期查血常規,每週1—3次,白細胞低於3500/微升和血小板低於8萬/微升時,應減少藥物劑量或停藥,給予升血藥物並加強營養。

化療期間為什麼要定期檢查肝腎功能、血常規?和心電圖等?

有些化療藥物有心臟毒性,最常見的為蒽環類藥物,尤其是阿黴素,柔紅黴素。

急性心臟毒性臨床表現為心動過速、心律失常,心電圖顯示ST段下移、T波改變。當阿黴素累積到一定劑量後可導致充血性心力衰竭,一旦發生發生常為不可逆性。

為了預防或減少心臟毒性發作,應控制蒽環類藥物的總劑量,對於老年、有心臟病史和曾接受縱隔放療的病人,應儘量少用或避免使用蒽環類藥物。

化療期間應定期檢查心電圖,及時發現毒性,及時停藥或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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