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泓升會計導讀:

將個人自有的門頭房對外出租,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是否繳納增值稅?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回覆: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由於出租商業房適用增值稅徵收率5%,不含稅租金收入=126/(1+5%)=120萬元,相當於月租金10萬元。

根據規定,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看看政策規定:

《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申報舉例

一、增值稅申報填寫舉例

例一:某一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銷售貨物取得收入7萬元(不含稅收入,下同),2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萬元,3月份取得應稅服務收入4萬元,同時銷售不動產14萬(差額後,下同),一季度增值稅如何申報?

答: 4月份在申報一季度增值稅時,應合併計算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總和,該納稅人一季度取得合計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按免稅申報分別填入第十欄的相應欄次。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例二:某一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銷售貨物取得收入7萬元,2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萬元,3月份取得應稅服務收入4萬元,同時銷售不動產差額扣除後的銷售額15萬,並由稅務機關代開不動產銷售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如何申報?

答: 該納稅人一季度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31萬,扣除不動產銷售15萬後的季銷售額16萬元,仍可享受免徵增值稅,但是15萬元的不動產銷售應按規定納稅。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例三:某一按月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1月份銷售貨物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4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3萬元,未開具發票3萬元,1月份增值稅如何申報?

答:該納稅人1月份銷售貨物取得收入合計10萬元,其中開具普通發票和未開票收入合計6萬元可以適用免稅,另外4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繳納增值稅0.12萬元。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例四:某一按月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1月份銷售貨物,向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其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萬元,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8萬元,1月份增值稅如何申報?

答: 該納稅人1月份銷售貨物取得收入合計合計11萬元,不符合免稅條件,因此不僅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繳納0.09萬元,其中代開普通發票8萬元也應當繳納增值稅0.24萬元,合計應納增值稅0.33萬元。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例五:2019年1月,某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納稅)取得建築服務含稅收入31.27萬元,同時向其他建築企業支付分包款22萬元,1月份增值稅如何申報?

答: 該小規模納稅人當月扣除分包款後的銷售額為9萬元,未超過10萬元免稅標準,因此,當月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以差額扣除後的9萬元填寫申報表第十欄,同時差額部分應填寫申報表附列資料。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二、適用政策舉例

例六:某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納稅)2019年1-3月的銷售額分別是5萬元、11萬元和12萬元,如果選擇按季度納稅,適用免徵政策會有怎樣的變化?

答:如果按月納稅,則只有1月的5萬元能夠享受免稅;如果按季納稅,由於該季度銷售額為28萬元,未超過免稅標準,因此,28萬元全部能享受免稅。

例七:某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納稅)2019年1-3月的銷售額分別是8萬元、11萬元和12萬元,如果選擇按月納稅,適用免徵政策會有怎樣的變化?

答: 如果按月納稅,1月份的8萬元能夠享受免稅,如果按季納稅,由於該季度銷售額31萬元已超過免稅標準,因此,31萬元均無法享受免稅。

例八:某個人房東出租一套房產,租期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於2019年2月底收到前三個月的租金12萬元,併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應納增值稅為多少?

答: 該房東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可以在對應的租賃期,也就是三個月內平均分攤,分攤後月租金為4萬,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

本月一次性收取2019年全年房租126萬元,竟然免徵增值稅了!

來源:網絡資料

如有侵權,請原作者與小編聯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