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小就是美人胚子,卻被男友誘騙販毒,槍決前要求取出避孕環

​在新中國成立之前,很多人認為法律只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東西,不把它當回事,可是到了新中國成立後,他們還不改之前的作風,必然會得到法律的嚴懲。新中國成立之後,觸犯法律被處死的女犯人也不在少數,有的人是無知,有的人是因為他人誘導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今天小編給大家講的這位就是一位女死刑犯,而她給我們留下的印象最深,是因為她是一位年輕貌美的小姑娘。

她從小就是美人胚子,卻被男友誘騙販毒,槍決前要求取出避孕環

她的名字叫做陶靜,1971年出生於雲南。陶靜從小就是大家眼中的美人胚子,非常討喜。但是陶靜卻出生在一個不幸的家庭中,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年幼的陶靜跟隨著姐夫生活。後來陶靜半路輟學,在姐夫的幫助下開了一個髮廊維持生計。

但是當時的陶靜年幼無知,她不知道來店裡的都是一些混混,其中就有一個毒販子楊某。楊某看到陶靜長得這麼漂亮,所以便用自己慣用的一套泡妞技巧奪得了陶靜的芳心,兩個人也慢慢成為了情人。

她從小就是美人胚子,卻被男友誘騙販毒,槍決前要求取出避孕環

剛開始時,天真的陶靜並不知道楊某是賣毒品的,可是後來當她之情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後來楊某便誘騙陶靜,使其沾染上了毒品,導致了後來陶靜自己主動和販毒團伙打成一團。因為陶靜長得實在是太漂亮了,很多人都想霸佔他,所以多次在她剛吸完毒意識不清醒下將其侮辱,為了避免陶靜懷孕,這些人還強行讓陶靜上了避孕環。

後來陶靜被男友誘騙幫他販毒,在陶靜第一次幫自己男友帶毒過境的時候被警方逮捕,當時警方想給她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可是陶靜出於“道義”,並沒有將她的團伙說出來,錯過了那次將功補過的機會,無奈之下,警方只能將其判為死刑。

她從小就是美人胚子,卻被男友誘騙販毒,槍決前要求取出避孕環

1991年10月26日,陶靜被判為死刑,但是在槍決前,陶靜向警方提出了一個奇怪的條件,那就是在行刑之前,希望警方能把她體內的避孕環取出來,因為她不想再回憶這段傷心的往事。最後警方同意了,在審訊室內臨時搭建了一個手術檯。

被槍決的時候,陶靜年僅20歲,讓人感到非常惋惜。最令人痛恨的那位必然是楊某,沒有他,陶靜也不會變成這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