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專項整治“轉供電”確保降電價惠及於民


湖南:專項整治“轉供電”確保降電價惠及於民

為認真貫徹落實“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目標,降低實體經濟用能成本,打通電價降價紅利傳導“最後一公里”,杜絕電價降價紅利被“截胡”,切實減輕電力用戶電費負擔。從8月份開始,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省組織開展轉供電環節電價重點治理工作,檢查對象為各類轉供電市場主體,檢查重點為機場、火車站、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區域今年以來電價降價政策落實情況。各地採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抽取檢查對象,公佈檢查結果。目前,全省已檢查1038個轉供電主體單位,查出違規加價的轉供電主體327家,嚴格要求降低到規定電價標準,責令清退違規金額1059萬元。

湖南:專項整治“轉供電”確保降電價惠及於民

據瞭解,轉供電行為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存在轉供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稱之為轉供電主體。


湖南:專項整治“轉供電”確保降電價惠及於民

(“轉供電”專項執法現場)

湖南:專項整治“轉供電”確保降電價惠及於民

(“轉供電”專項執法現場)


12月19日,記者跟隨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與反不正當競爭監督管理科執法人員在長沙研創中心進行例行檢查,武漢東湖高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負責該園區的500餘家企業的“轉供電”事項。該公司譚經理表示,8月份公司已按照長沙市有關規定共清退電費9857元,涉及551家企業。

數據顯示,今年9月至11月,長沙市共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2份,共抽查了270餘家轉供電主體單位,清退多收電費314.28萬元。從檢查的情況來看,全市大多數轉供電單位能夠按照現行電價政策收取電費,只有少部分商業綜合體和物業小區未執行0.8503的最高限價政策,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調價。


湖南:專項整治“轉供電”確保降電價惠及於民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煉)

記者獲悉,今年湖南省發改委兩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水平,其中從4月1日開始下調1.79分/千瓦時,轉供電終端一般工商業到戶最高限價相應下調到0.9011元/千瓦時。7月1日開始下調5.08分/千瓦時,轉供電終端一般工商業到戶最高限價相應下調到0.8503元/千瓦時。

隨後,記者從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瞭解到,從今年以來全省的“轉供電”專項檢查情況看,一些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等轉供電主體對工商用戶存在違規收費行為,具體表現在,一是降價不及時。有的轉供電主體推遲執行降價政策,不按規定退還多收電費。二是超限價收費。有的轉供電主體不執行省定轉供終端限價標準,或者超出限價標準結算電價。三是違規加收費用。有的轉供電主體在電費中違規加收服務費、維修費等費用,變相提高電費標準。

據不完全統計,全省有4266家轉供電主體,涉及工商用戶21.46萬戶。湖南省市場管理局價監局局長賀加友告訴記者,行動開展以來,省本級組織力量對全省9個地市60家轉供電主體進行暗訪,發現有問題單位43個,調度市州重點核查;直接檢查黃花機場、高鐵南站、雨花環保科技園等轉供電主體,並通過召開業務培訓及工作調度會、實地督導等形式對全省轉供電價治理工作進行調度。

​據介紹,湖南省14個市州市場監管局同步開展大面積檢查治理行動,採取多種形式強力推進,取得良好效果。其中,檢查湘潭96家轉供電主體單位,查出違規加價的轉供電主體12家,責令清退違規金額64.53萬元;檢查岳陽54家轉供電主體單位,查出違規加價的轉供電主體44家,責令清退違規金額51.38萬元;檢查婁底87家轉供電主體單位,查出違規加價的轉供電主體38家,責令清退違規金額35.22萬元;檢查常德74家轉供電主體單位,查出違規加價的轉供電主體35家,責令清退違規金額462.16萬元,常德市將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政策列入今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監管改革的十大任務之一,納入對各區、縣,市直單位績效考核。此外,長沙、株洲、益陽、張家界、衡陽等地也同步開展了不同形式的專項執法,高位推進、層層壓實,防止反彈。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轉供電”領域類似問題,均可通過12315進行投訴舉報。(通訊員:劉驕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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