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結伴佔道擺攤體驗生活 蘭溪城管“以教代罰”暖人心

高中生結伴佔道擺攤體驗生活 蘭溪城管“以教代罰”暖人心

4月24日下午2時,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雲山中隊執法隊員在曹家路上開展市容巡查,將出店經營的花草搬進店內。在這次的勸導隊伍裡,兩張稚嫩的面孔格外顯眼。他們穿著印有“蘭溪市城市管理促進協會”字樣的紅色馬甲,在執法隊員的帶領下,勸導流動攤、規範非機動車停放,忙得不亦樂乎。

這兩位“小馬甲”小方和小楊都是馬澗人,今年17歲,在金華一所高中讀高二,還是同班同學。原來,兩人趁還沒開學,便相約一起擺攤賣水果。沒想到,剛擺出來沒多久,就被雲山中隊執法隊員在雲山街道蓮花路隧道逮了個正著。

“我們凌晨4點多就從馬澗趕過來了,這批水果是我們花了200元從溫州商貿城進過來的,第一次做生意還不敢進太多,想著5月份才開學,閒著也是閒著,還不如出來擺攤賺點零花錢,還可以體驗生活,我們真的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小方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

考慮到兩位當事人未滿十八週歲,且是初犯,本著對未成年人的關懷,執法隊員決定“以教代罰”。讓他們“客串”城管隊員,參與到一線執法工作中的方式,從而引導樹立城市主人翁意識。

由於執法隊員查處及時,小方和小楊批發來的水果基本沒賣出去。為了減少他們的損失,執法隊員積極聯繫黃龍洞社區,在車站東路為他們找到了一個臨時安置點,主動當起了“推銷員”,幫忙吆喝賣水果。你一袋我一袋,不一會兒功夫,水果就被賣得差不多了。

“通過這次志願活動,我們知道了佔道設攤是違法的,也感受到了執法隊員的暖心服務。”小方和小楊表示,以後一定遵守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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