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從公司“拿錢”,這4種情況是允許的,個稅最低僅需2%


老闆從公司“拿錢”,這4種情況是允許的,個稅最低僅需2%

導讀:老闆從公司“拿錢”,這4種情況是允許的,個稅最低僅需2%

列舉以下幾點供參考:

1、開工資。

作為股東,在公司任職可以領一份工資。當然需要個人工資薪金交納個人所得稅,也享受各項稅前扣除優惠,比如社保公積金、部分商業保險、以及新規定的所謂老人贍養、小孩撫養等扣除因素。

因為只有一個股東,還可以讓符合條件的家人在公司任職,領取工資和各項福利。反正錢轉到自己賬戶也是給他們花。

肯定有省稅方面的考慮,如果要免掉工資稅,則工資金額不能超過起徵點和各項扣除之和。超出部分按3%-35%累進稅率交納工資薪金所得稅。

老闆從公司“拿錢”,這4種情況是允許的,個稅最低僅需2%

另外要注意是否在多處領取工資,免稅額要合併計算。

2、借款。

可以以運營管理費用或備用現金等形式借款到私人賬戶。嚴格上來說借款都是要連本帶約定利息全額歸還,費用等支出也都要合情合理的理由,並且提供發票用於報銷。但自己公司一般也都是0利息的。另外股東只有自己一人,什麼是合情合理也都可以自己把握,不會有股東之間的扯皮。但不要在稅務上有任何問題。

3、分紅。

分紅是最簡單合理的形式,公司賺錢了給股東分紅是理所當然,無可挑剔。但分紅需要交納分紅金額的20%作為個人紅利所得稅上交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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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業務外包。

一方面目的是要將企業利潤降低,但又不能讓到手的利流入外人口袋。只能想辦法讓家人來賺走這些錢。這其實是屬於關聯交易,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但做到依法合規,交易真實有效,價格合情合理,依然是可行的。

有能力的家人成立獨立的個人工作室等,將企業內合適的業務項目或服務外包給工作室。錢支付過去以後就是工作室的收入了,對於主體公司是增加了成本減少了利潤減少了所得稅。這裡要求工作室要有比較低的稅負率,如小規模納稅人的免稅和低稅率優惠,所得稅核定徵收的優惠、或其他政策上的獎勵等優惠。原則上只要低於個人紅利所得20%的稅率就是合算的。

例如一些稅收優惠園區所有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加納稅獎勵的地方優惠政策。可以達到綜合稅負4%的水平。

  • 園區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 財政扶持【Tel:156-8317-4870】按月返還,當月繳稅,次月扶持;
  •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
  • 個稅核定0.9,核定後綜合稅負4%;
老闆從公司“拿錢”,這4種情況是允許的,個稅最低僅需2%

案例分析:

2019年的北京某科技公司,營業額500萬,利潤300萬,想降低是企業稅負,經過一系列的稅務籌劃操作。

增值稅:500萬÷1.03×3%≈14.56萬;

附加稅:145631.07×10%≈1.45萬;

個人所得稅:500萬÷1.03×0.9%≈4.36萬;

稅金合計:20.38萬;

綜合稅負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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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家人合作做生意,一要保證交易真實,工作室一定是有能力以及真正提供了相關服務,以合同、銀行流水、發票相一致,另外甚至要有物流憑證、可視的產品作品、服務過程的圖像視頻資料、相關人員來佐證其真實性。二是要價格合情合理,稍高於市場可以把握,但不能太過分。不要落得個虛假交易甚至洗錢的罪名。

更多園區優惠政策,和稅收籌劃方案歡迎私信小編,小編會在第一時間回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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