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交往規矩多,探析唐代社會交往中的禮俗文化

中國是一個禮儀大邦,早在春秋時期,管子就曾經說過“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古人從奴隸社會進入封建社會,在解決了溫飽問題後,就要考慮“禮”的問題了。起源於商周時代的古禮文化源遠流長、內涵豐富,可以說“禮”是對中國傳統文化的高度凝練和概括,而禮俗作為傳統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深刻影響著古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禮俗是社會的上層建築,它以當時社會的經濟狀況為基礎,受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時代潮流等因素的影響而形成,既被人們所認同,也為人們所遵守,是以建立和諧關係為目的的各種符合交往要求的行為準則和日常規範的總和。古代禮俗就是古人在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範,是人們日常活動中的禮節和風俗。

唐朝作為古代封建社會中一個強盛的王朝,不僅政治體制完善、社會經濟發達、人口發展迅速,唐文化更是豐富繁榮、百花齊放,幾千年來被後世所傳頌。唐人在社會交往中極重禮數,無論是相見時的打招呼、還是拜謁時的遞名刺都極其講究,下面我們就對唐朝時期社會交往中的禮俗文化一探究竟。

一、唐人的“見面禮”

  • 唱喏(rě)
日常交往規矩多,探析唐代社會交往中的禮俗文化

唱喏

前一段有部電視劇火熱上映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追捧,就是《長安十二時辰》,這部劇可以稱得上是良心劇組,許多細節完美的還原了唐朝時期的禮俗文化,其中就包括唐人見面時的一種行為習慣“唱喏(rě)”。在這部劇裡,我們經常能聽到“喏”這個詞,根據電視劇的呈現,“喏”這個詞有時代表應答、有時代表感謝,不管怎樣都是表達尊重的一種禮節。

今所謂喏,乃始於江左諸王。方其時,惟王氏子弟為之,故支道林入東,見王子猷兄弟還,人問諸王如何。答曰“見一群白項鳥,但聞喚啞啞聲”,即喏也。 陸游《老學庵筆記》

我們在很多古裝劇中都能看到,古人在見面時,會習慣性的作揖表示對對方的尊重,此種舉動稱為“拱手禮”,就是雙手抱拳鞠躬,但是不發出聲音。大約到東晉時期,古人在作揖的同時開始流行起了唱喏,就是在作揖的同時還要發出聲音致敬。

根據陸游的《老學庵筆記》的記載,唱喏是由東晉的王氏士族子弟發明的,但是當時唱喏只是在士族的小圈子裡流行,並未在普通大眾中間流傳開來,而發展到隋唐時期,已經大範圍的施行唱喏禮。宋人的《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故事中的崔寧見人時“

倒退兩步,低聲唱個喏”,可以推測出唐代時大體也是如此。

貴者將出,唱使避已,故曰唱喏,亦曰鳴騶。即《孟子》“行闢人也”。 明周祈 《名義考·唱喏》

根據明代周祈的《名義考·唱喏》中我們也可得出結論,唱喏在唐代的官吏百姓中是個十分普遍存在的現象,如低級官員面見上級,必須先行唱喏,而達官顯貴出行,必然有一個開道的人騶唱,也就是喝令讓過往行人避讓,這個騶唱也稱作唱喏。

  • 叉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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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手禮

凡叉手之法,以左手緊把右手拇指,其左手小指則向右手腕,右手四指皆直,以左手大指向上。如以右手掩其胸,收不可太著胸,須令稍去二三寸,方為叉手法也。 宋人《事林廣記》

叉手禮也是我國古代日常生活中打招呼的禮儀,叉手禮起源較早,漢代時即已出現,流行於唐、五代、遼、宋,這種行禮方式不分男女,通常是卑幼見尊長時,表示尊敬的一種禮節。

所謂叉手禮就是人們相見時,左右手交叉擋於胸前,左手緊抓右手大拇指,左手小拇指扣於右手手腕內部,大拇指向上,右手除拇指外,四指都伸直的一種手勢。士大夫家中的子女從小就要接受這種禮節的教導,王虛中的《訓蒙法》中記載“小兒六歲入學,先學叉手”,《唐語林·夙慧》也說到華陰楊氏之子年六歲,一日見其父輩之友,“登時叉手行禮”,說明了兒童學習叉手禮的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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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熙載夜宴圖

五代十國時南唐畫家顧閎中的名作《韓熙載夜宴圖》中描繪了官員韓熙載家設夜宴載歌行樂的畫面,從這幅琵琶演奏圖中我們能清晰的看出有兩位官員做叉手狀站立一旁,可見叉手禮在唐代時已十分流行。

  • 跪拜禮

跪拜發展到現代仍然在一些特定場合流行,如現在很多農村地區過年的時候晚輩給長輩拜年仍然流行“磕頭”,這就是古代的“跪拜禮”,只是相較於古代,跪拜的程序上簡化了很多。

古人行拜禮,凡是低頭鞠躬、屈膝、手動都可稱為拜。而雙膝著地,反其腳後跟置於坐上,背脊挺直稱之為“跪”,臀部坐在腳後跟上稱之為“坐”,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跪”。當人們席地而坐時,拜必兼跪,當人們不再席地而坐,開始用床榻椅凳這些坐具後,拜和跪才徹底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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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唐代,跪拜是最隆重的見面禮節。行禮時兩腿下跪,上半身匍匐下拜,雙手著地,通常用於見尊長時,如臣見君,少幼見尊長,新婦見舅姑,都要行跪拜禮。如果你是個女人穿越到唐朝,那麼恭喜你了,你可以省了這個跪拜禮。當然這個政策還得感謝武則天,宋程泰之認為“起於武后尊婦人,始不屈膝”,也就是說武則天當政後大大提高了女子的地位,規定女人行禮時只需要作揖,拱手而拜就可以,不用屈膝而跪了。

二、拜謁時投遞名刺和門狀

  • 名刺

畫姓字於奏上曰畫刺,作再拜起居,字皆達其體,使書盡邊,徐引筆書之如畫者也。下官刺長書中央,一行而下也,又有爵裡,刺書其官爵及郡縣鄉里也。 《太平御覽》

名刺又稱為名帖,是古人開展社會交往必不可少的工具,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名片。名刺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當時戰爭中出現了大量貴族,這些諸侯王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進京述職,為了拉近與朝廷權貴的關係,聯絡感情,於是名片應運而生了,只不過在當時不叫名片,而稱作“謁”。所謂“謁”,就是拜訪者把自己的名字和其他一些相關信息寫在竹片或木片上(當時還沒有紙),作為給被拜訪者的見面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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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東漢,“謁”就被稱為“刺”,材質仍為竹木之類,若上面還記有官職年齡、籍貫鄉里,專供拜見上級所用,則稱為“爵裡刺”。這種官場名片有專門的書寫格式,一般要把所有的內容在“刺”的中央寫成一行,不能拆分,故而也稱為“長刺”。

投刺作為一種常禮發展到唐代極為普遍,從很多唐詩中我們都能找到名刺的身影。如李商隱的《為某先輩獻集賢相公啟》中的“

絕方朔之上書,罷禰衡之投刺”,以及孟郊的《答韓愈李觀別因獻張徐州》中的“禰生投刺遊,王粲吟詩謁”都是引用了漢代禰衡投刺的典故。

唐代士人好攀附權貴,文人們為了求得功名,一般都遞上名刺以求得見朝中大臣,如在《新唐書》中就記載了李白投刺益州長史蘇頲故事,蘇頲見李白而驚異其才,贊其“是子天才英特,少益以學,可比相如”

  • 門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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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狀,清要官見宰相,及交友同列往來,皆不書前銜,止曰“某謹祗候”、“某官謹狀”。其人親在,即曰“謹祗候”、“某官兼起居、謹狀”,祗候、起居不併稱,各有所施也。 宋葉夢得《石林燕語》

在唐代前期,在紙上書寫姓名,拜見某人時成為名紙,而在官員日常交往中,下屬將姓名寫於紙上,上達給上級,以示問候其身體起居的書札成為“起居狀”。

唐武宗時,李德裕為宰相,位高權重,一些溜鬚拍馬、曲意逢迎的官員在登門拜謁時,嫌舊制起居狀禮輕,便將這種申狀,格式適用於李德裕的私宅,稱為門狀,以表示謙恭。故而從唐代後期開始,名紙、起居狀逐漸演變為門狀,實則是將名紙的作用與參拜上級日常起居的起居狀合二為一,這是社會風尚發生重大轉變的一種體現。

三、避諱

唐代沿襲了前代習慣,對君主和尊長的名字實行避諱即避免從口中說出或從手中寫出,同時在書寫格式上也有體現。

避諱是古代禮俗中的普遍現象,大致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國家君主和祖先的名字實行的避諱,稱為避“國諱”;二是對尊長及自己的父、祖名字實行避諱,稱為避“私諱”。避國諱要避當今皇上及以上祖宗七廟之諱,而避私諱通常是自本人以上父、祖三代。因此,唐代的百姓避諱所觸及的面相當之廣,上至皇族下至本家,想要起個名字也要絞盡腦汁、深思熟慮。

日常交往規矩多,探析唐代社會交往中的禮俗文化

唐代要避國諱的字非常多,有虎、昞、淵、世、民、治、弘、顯、旦、隆、基等相關的同音字,凡是在公文中或口語中遇到與以上的字相犯,必須用其他詞義相似的字來代替,或採取缺筆、缺空,或以“諱”、“某”等字填寫於空缺處予以表示。如太宗時期的開國元勳徐世績,因為跟李世民的“世”衝突,犯了避諱,又被賜姓李,所以後來改名叫李績。

唐律規定嚴格,如果不小心犯了忌諱,還要受到懲罰,輕則罰俸,重則貶官或處刑。《唐律·職制律》中就規定了“諸上書若奏事,誤犯宗廟諱者杖八十,口誤或余文誤犯者笞五十,即為名字觸犯者徒三年”。

唐朝規定“府有府號,官有官稱”,若某人在朝廷做官,本人父、祖名諱與政府機構或者即將上任的官職相同,也要進行迴避而不能擔任這個機構的官職。這種規定在唐律中也有記載,如父名衛,則不能在諸衛(如十六衛)為官;祖名安不能在長安縣任職;父名軍,不能任軍官;祖名卿,不能居九卿之職。

若碰到此類情況,本人必須上書奏明情況,請求調換他職,若不能自陳,便是“貪榮昧進”,一旦被人抓住把柄,就要受到徒一年的法律處分。

此外,士人們參加科舉考試,除了要避國諱,也要避私諱,如詩人李賀,父諱晉肅,晉與進同音,因此不能參加科舉考試。若主考官有家諱,舉子不知情,無意中觸犯了主考官私諱,還會落得個名落孫山的下場,看來科舉考試不光看實力,還要碰運氣,名字不吉利也不行。

四、小結

從唐代社會交往中的禮俗文化我們不難發現,唐人重禮,在社會交往中禮節頗多,在尊長、平輩、幼小以及各色各樣的人群中都有著約定俗成的禮儀和習俗,不可否認,禮俗文化中的等級觀念有其封建糟粕的一面,但是在維護“恭敬”、“忠孝”以及“上下有序”、“長幼有別”等社會秩序方面功不可沒,所謂的禮俗本質上不過是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統治地位的工具而已。

而對於今天來講,應發掘傳統禮俗文化中的精髓要義,使其在合乎國情、世情的基礎上,傳承古代文化傳統的健康、有序發展,使得古代禮儀與現代文化實現完美對接,維持社會秩序中所具有的主導和約束作用,以推動社會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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