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丨彭媛媛 來源丨瀘州新聞網
豬肉價格持續走高
有人打起了小豬崽的主意
近日
古藺縣人民法院審理了
一起盜竊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盜竊6頭小豬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並處罰金5000元
今年6月,王某某看到豬肉價高,就想買小豬來餵養,但因其沒有本錢,遂動起了偷豬的念頭,想“拿”回家自己養大了出售。6月20日凌晨,王某某來到事先踩點的古藺縣雙沙鎮孫某某家,將孫某某豬圈內的6頭小豬盜走。
同年7月3日,王某某在其觀文鎮的家中被偵查人員抓獲,並在其豬圈內查獲被盜的6頭小豬。現該小豬已發還被害人孫某某。經鑑定,6頭小豬在被盜時價值人民幣共計72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刑事處罰。被告人王某某繫累犯,且有盜竊犯罪前科,應從重處罰;其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盜竊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案件的事實和情節,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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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丨彭媛媛 責編丨丁 念終審丨朱 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