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暗流湧動,疫情不是房價上漲機會,需嚴密防範

來源 | 譚浩俊微財經

針對低息補貼專項貸款違規流入樓市的個別現象,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已經出手,採取措施遏制市場亂象。日前,深圳、杭州等地個別區域房價漲勢明顯。除個別賣家、中介機構參與市場炒作外,消費貸、經營貸等低利率資金違規流入樓市被認為是幕後“推手”之一。

炒房暗流湧動,疫情不是房價上漲機會,需嚴密防範

很多人在問,疫情過後房價會不會再度上漲,要不要抓緊購房。相關數據公佈之後,一二三線城市房價也出現了微漲現象,從而造成廣大居民擔心房價上漲的心理更加強烈。更重要的,從近一段時間以來的情況看,包括微信等網絡媒體,也到處充斥著房價要漲的傳言、信息、消息,傳播著各種售房信息和宣傳廣告,導致廣大居民人心惶惶。

雖然管理層一再強調,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變,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剛剛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又進一步強調了“房住不炒”定位,要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如果再出現房價上漲和炒房現象,顯然是與中央的要求完全相悖的,是必須堅決遏制和嚴密防止的。

我們擔心,一些地方會借疫情放鬆對房價的監管,會有意無意地通過某些手段推動房價,也擔心少數金融機構會再一次與開發商聯手,以消費貸、經營貸等手段將資金違規流入樓市,成為炒房的“推手”,更擔心開發商因為受到地方和金融機構的暗中支持與幫助,再次死扛房價,甚至抬高房價,從而使剛剛取得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毀於一旦。

事實也是,2007年的房地產市場調控,也是在已經取得一定效果的基礎上,因為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而放鬆,不僅放鬆,而且出臺了一系列推動房價上漲的政策,導致房價上漲步入快車道,2009年一年就上漲60%以上。也許正是有前面的“經驗”,嚐到過趁亂得利的甜頭。因此,調控這麼多年來,開發商一直在死扛房價,地方政府也在竭力維持房價上漲,以維護自身利益。疫情的發生,也似乎給了地方政府和開發商一絲希望,認為房地產市場調控有可能會放鬆。很多地方也在用各種政策試探著管理層、試探著能不能放鬆房地產市場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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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按照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要求,地方政府已經具備自己調整政策的權力,可以對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前提是,不能推動房價上漲,不能讓房價再去損害廣大居民利益。如果能夠把持住這一點,政策如何調整,應當是地方有足夠的自主權。

關鍵是,地方在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把控方面,總是想用短期利益替代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覆蓋全局利益、政績需要綁架百姓需要。如此,又怎麼能保持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呢。因此,像深圳、杭州這樣出現房價反彈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而少數金融機構又暗中支持開發商、支持炒房者就成了必然。一旦出現這樣的現象,管理層又怎麼能坐視不管呢?又怎麼會眼睜睜地看著房價快速上漲呢?

所以,面對深圳、杭州出現的房價上漲現象,以及消費貸、經營貸等低息資金再次流入樓市,炒房者又開始在一些地方活躍,管理層迅速出手了。特別是金融機構,竟然在決策層反覆強調要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資金支持力度,且財政克服重重困難出臺各種減免稅政策、社保基金則在收支矛盾十分尖銳的情況下降低社保費率、金融機構自身也降低了融資成本等情形下,竟然有金融機構膽敢暗中向炒房者提供資金,導致貨幣政策傳導極不暢通,信貸資金流向出現嚴重問題,中央決策在金融機構身上無法得到不折不扣落實,顯然是完全不應該的,也是需要嚴厲查處的。

我不知道,監管機構是如何處罰違規金融機構和炒房者的。如果採用“罰酒三杯”的方式,是很難遏制這樣的現象的。對違規金融機構,是否可以在處理上向上延伸,亦即除責任人和所在金融機構負責人之外,上級或上兩級的金融機構負責人都要處分和處罰。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讓金融機構的行為規範起來,讓金融機構對中央做出的決策有敬畏之心。不然,貨幣政策的實施效率會大打折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也難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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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關方面必須加大監管力度,通過大數據觀察各地市場的變化情況,尤其是房價變動情況,發現問題苗頭,及時預警。尤其是炒房苗頭,要露頭就打,決不讓房價再度回到快速上漲通道。

(提示:本文僅代表該作者觀點,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不構成任何具體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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