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親戚子女補課也算有償家教?這個地方鼓勵實名舉報

日前,揚州江都區教育局下發了一份《關於治理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瞭如何區分有償家教行為,並鼓勵實名舉報。

以下行為均屬有償家教

江都區教育局明確,有償家教是指在職教師在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以外的,以學生為對象,以學科教學、輔導培訓為內容(含音樂、美術、書法、體育等),以獲取或變相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的行為。以下行為均認定或視同為有償家教行為:

●組織學生在自己家中、租借場地或其它場所進行輔導補習等活動,並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或獲取利益的。

●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經營,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任教並收取費用或獲取利益的。有以上情形,但未收取費用或相關利益的,也視同有償家教行為處置。

●利用職務之便,採取強制、誘導、要挾或暗示等手段,為他人或各種培訓機構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的。

●幫助親戚朋友子女開展無償補習輔導,但未向學校和區教育局報備無償補課對象和人數的,或報備人數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視同有償家教行為處置。

●組織學生開展線上補習輔導,並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或獲取利益的,或者依託網上課程培訓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利益的。

●其它應當認定為從事有償家教的行為。

據悉,此次專項治理突出全員覆蓋。適用於江都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含退二線教師、退休返聘教師、病休教師),教育管理機構人員、教育教學研究人員。

如何區別幫親戚朋友孩子無償補課?

統一備案

不能超過5人

不得收費

現實生活中,誰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老師總有親戚朋友,幫親戚朋友孩子補習輔導,也屬人之常情。如何將這種行為與有償家教區別對待?

江都區教育局明確,實行無償補課報備機制。

據悉,對於教師因特殊原因需要免費為親戚朋友子女開展補習輔導的,學校每學期開學後半個月內完成在職教師無償補課登記報備(統一向教育局黨廉辦備案),不得超過5人,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同時,對網上無償補習輔導也同步實行報備制度。

鼓勵實名舉報

查實獎勵1000元並保密

江都區教育局明確,實行實名舉報獎勵機制。江都區教育局官網開通舉報窗口,學校門口向社會公開區教育局和各學校舉報電話、舉報郵箱,接受群眾公開實名舉報。

對查實確屬於有償家教的,每件獎勵舉報人員1000元,並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實行學校自查自糾機制。各學校每學期隨機抽取10%以上的家長組織座談或電話回訪,20%以上的學生進行問卷調查,瞭解教師有無從事有償家教情況。每季度至少組織1-2次專項督查行動。

同時,實行有償家教行為問責機制。對於疏於管理、問題多發、查糾不力、履職不嚴的學校,江都區教育局將啟動問責程序,對年度被區教育局及上級部門查處3起以上有償家教問題的,取消學校和校長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我們還將運用教育系統容錯糾錯機制,對於各學校在自查自糾、主動配合核查和共同核查中查實的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情況,實施容錯糾錯、減責免責,推動全體校長、紀檢監察員在有償家教專項治理中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守土擔責。”相關負責人介紹。

有償家教教師

將從嚴處理

江都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有償家教堅持從嚴處理。

對於從事有償家教的教師,一經查實,依據省教育廳文件精神,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處分,並在全區通報批評,退還違規所得。

受處分教師年度師德考核不合格,扣發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三年內不得參加各類評優評先、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不得聘任高一級崗位。

除上述處理外,視情節輕重,調整工作崗位或在全區學校範圍內和一定時間內重新安排崗位;獲得特級教師、名教師等榮譽稱號的,報請相關部門按批准權限取消其相應稱號;影響惡劣的,按程序取消其教師資格,予以辭退(聘)開除。是中共黨員的,移交派駐紀檢監察組調查處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們的目標是,到年底前,全區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實現兩降一升,即:全區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現象明顯下降,反映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投訴明顯下降,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明顯提升。”江都區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來源:江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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