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東力併購“補藥變毒丸”案終審 標的原實控人李文國被判無期徒刑

每經記者:葉曉丹 每經編輯:張海妮

寧波東力併購“補藥變毒丸”案終審 標的原實控人李文國被判無期徒刑

圖片來源:攝圖網

2018年7月,寧波東力(002164,SZ)的一紙公告令資本市場譁然。

上市公司在公告中稱,其併購而來的子公司年富供應鏈財務不真實,且年富供應鏈法定代表人李文國涉嫌合同詐騙。彼時,寧波東力收購年富供應鏈尚不滿一年。此後,年富供應鏈相關涉案高管先後被公安機關逮捕。

今日(4月24日)上午,寧波東力公告了該案最新進展,稱4月23日收到浙江省高院出具的《刑事裁決書》,維持該案一審原判,且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一審判決書顯示,富裕倉儲(深圳)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裕倉儲)、李文國、楊戰武、劉斌構成合同詐騙罪。其中李文國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楊戰武和劉斌分別被判處11年和8年有期徒刑。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4月24日,李文國親屬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們對該判決仍有異議,正在籌備向浙江省高院申請再審。

法院認定構成合同詐騙罪

寧波東力公告顯示,2020年1月22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2刑初138號】《刑事判決書》後,富裕倉儲、李文國、楊戰武、劉斌提起上訴。2020年4月22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被告單位富裕倉儲和被告人李文國、楊戰武、劉斌的上訴,並維持一審原判。

根據裁判文書網披露的該案一審判決書,富裕倉儲和年富供應鏈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萬元;李文國、楊戰武、劉斌均犯合同詐騙罪,其中李文國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楊戰武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劉斌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在該案犯罪金額認定上,一審法院認為被害單位(寧波東力)損失即犯罪金額,包括併購對價款損失21.6億元、增資款損失2億元及擔保所致損失。

寧波東力在4月24日的公告中稱,上市公司將積極向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和李文國等追償損失,並持續關注該案件的執行情況。根據法院裁定生效的法律文書,寧波東力將依法申請法院執行追繳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名下的寧波東力股票1.285億股及其孳息,九江易維長和信息管理諮詢合夥企業名下的寧波東力股票2520.42萬股及其孳息,母剛代持及非法獲得寧波東力股票合計1342.8萬股及其孳息,追繳李文國通過九江嘉柏實業有限公司獲得的贓款3.456億元,追繳年富供應鏈獲得的贓款2億元,返還被害單位寧波東力。寧波東力損失未彌補部分,責令被告單位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年富供應鏈和被告人李文國、楊戰武、劉斌分別予以退賠。

被告人家屬稱將申請再審

2018年7月5日,寧波東力公告稱,年富供應鏈法定代表人李文國涉嫌在與公司簽訂並履行購買資產協議和業績補償協議的過程中,隱瞞年富供應鏈實際經營情況,財務不真實,以達到騙取公司股份及現金對價的目的。

案件的發生,不論是對年富供應鏈還是對寧波東力,都引發了連鎖反應。年富供應鏈遭客戶上門維權、業務停擺,此後由於資不抵債,債務難以清償,被法院裁定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寧波東力多個銀行賬戶先後被凍結,上市公司2018年業績鉅虧,同時上市公司涉嫌信披違法違規,遭證監會立案調查,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

針對該案件,在一審判決中,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富裕倉儲、年富供應鏈、李文國、楊戰武、劉斌等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誘騙寧波東力併購年富供應鏈,導致寧波東力併購資金及對年富供應鏈經營投入、提供擔保等產生巨大損失。

不過,李文國方面認為其沒有詐騙寧波東力的行為,雖有隱瞞不良應收款、虛增公司業績的行為,但目的是為了授信和企業合作發展,其沒有非法佔有寧波東力財物的故意。針對此次終審的裁決結果,4月24日,李文國親屬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們對該判決仍有異議,正在籌備向浙江省高院申請再審。

4月24日,截至發稿時,寧波東力報3.37元/股,上漲0.30%。

每日經濟新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