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马尔康市人民医院原会计季怡 贪污547.1万元

判了!马尔康市人民医院原会计季怡 贪污547.1万元

2020年1月7日,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季怡贪污一案,在金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马尔康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旁听了庭审。

判了!马尔康市人民医院原会计季怡 贪污547.1万元


庭审直击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季怡在担任马尔康市人民医院、马尔康市中藏医院财务科会计期间,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通过网银转账和电汇凭证转账的方式将单位两个账户中的公款共计547.1万元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内,予以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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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季怡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检察官就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公诉意见,从法律层面阐明了被告人所犯罪行及应负的刑事责任,从社会责任层面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警示意义,使旁听人员深受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法庭宣判

经合议庭评议后,2020年4月22日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季怡的贪污数额为547.1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已退还赃款2万元返还市人民医院和市中藏医院,未退还赃款予以追缴。

目前,本案处于上诉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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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始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老虎”固然可恶,“苍蝇”更影响党在群众当中的形象,“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态度更是广为人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犯罪,国法难容。


被告人季怡的受审,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时刻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坚持理想信念的“高线”、遵守道德规范的“中线”,严守纪律规矩的“底线”,远离违法乱纪的“红线”,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才能防止歪风邪气附体,才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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