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钱买房却被别人占用,轰不走卖不掉,只因忽略三个字

《民法典》是今年我国重磅推出的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综合性法律典籍,内容设置丰富,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权编、侵权责任、附则各大版块。

与以往施行的单行法相比,《民法典》不仅将这些项目进行合并汇总,还出台176条新规,有些甚至大大改变以往的认知。

如果不留意,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自己清空积蓄买的房,却遭遇住不进、卖不掉的窘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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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二手房交易早已司空见惯,大家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或给子女置办房产,在购买新房预算不足的情况下,都有可能购买二手房。

买二手房,我们一般关注什么?

以往,我们一般要关注这个房子有没有产权、有没有租户、有没有被查封、被抵押等,这些确定没问题,基本也就安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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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今后再买二手房,仅仅关注这些就不够了,还有一点千万不能忽视,否则会陷入住不进、卖不了的尴尬境地,那就是看看房子有没有被设置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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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即将施行的《民法典》首次规定了“居住权”这个新的物权种类,那么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按照规定,居住权人可以是任意一个自然人,不管是房主的堂弟、表妹、外婆、侄女这类的远近亲属,还是保姆、情人、朋友、同学这类的非亲属都可以,只要房子的产权人为这个人做了居住权登记,那么就可以拥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无偿性的,属于一种"恩惠行为",也就是享有居住权的人是不需要向新老房主缴纳任何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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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居住权人不仅可以无偿使用房子,还有权对房子进行修缮,新业主就算通过交易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

法律还规定,设定了居住权的房子不能出租。

换言之,作为购房人,如果没有关注居住权,很有可能即便自己花了真金白银买下了房子,本人也没有权利把享受居住权的人赶出去,不能又把房子出租,别人还可以在你的房子里随意装修,直到居住权消灭为止。

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这就是消灭的居住权。


至于期限,是可以自由界定的,也就是三年五年可以,十年八年也可能,如果设定个百八十年,摊上一个年轻力壮生命力强的居住权人,还指不定是否熬的起呢,没准新业主驾鹤西去了,居住权人还健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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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危言耸听?一点也不。

比如老人名下一套房产,子女不在身边,吃喝拉撒全靠小保姆照顾。老人还不糊涂,并没想把房子赠予保姆,但又感激小保姆的辛苦,就给予小保姆居住权作为感谢,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奋斗半生才攒下一点积蓄买房的你我,确定能熬得过正值青春的小保姆?

再说了,万一老人脑门一热,居住权被赋予给小保姆刚满月的孩子,这辈子恐怕也很难住进去了!

所以,为了避免遭遇不可挽回的损失,一定要关注居住权!

民法典的出台,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将从明年1月1号起正式实施,里边有很多与日常相关的内容,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本只需28元,有必要入手一本随时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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