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學生到指定工廠“實習”,否則不給畢業證!江蘇鹽城技師學院被指賺取“人頭費”

央廣網北京5月6日消息(總檯央廣記者管昕 張佳琪)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校企合作,培養數以億計的大國工匠,也是我國邁向製造業強國的戰略路徑之一。

但仍有個別院校,把學生實習變成學校向工廠輸送廉價勞動力的藉口。近日,江蘇省鹽城技師學院的學生向央廣新聞熱線4008000088反映,學校強迫學生到指定工廠實習,否則就不給發畢業證。

記者深入調查發現,這所全國首批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存在多項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令禁止的問題,甚至涉嫌賺取實習學生的“人頭費”。

 

南柯(化名)是鹽城技師學院2018級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的學生,他上的是五年制高職班,今年3月開始,他被學校安排到鹽城當地一家叫維信電子的工廠實習,超負荷勞動令他實在無法忍受。南柯說:“如果不實習或實習期沒滿是沒有畢業證的。我不太想在維信電子實習了,其實蠻累的,一天12個小時。”

南柯告訴記者,在維信電子這家工廠,作為剛滿18歲的學生,他被要求從早上八點工作到晚上八點,和社會工幹一樣的活,一樣的工作時長,卻只能拿到社會工一半的收入,大約三千元左右。雖然有駐廠老師,但平時沒事看不到他人,更談不上學校老師的全程指導了。

而更重要的是,鹽城技師學院安排的實習崗位經常和所學專業沒有任何關係。學生楊清正(化名)說:“我們這個系學的職業就是電工,但學校給我們送的實習工廠跟我們學習的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他就是給我們送去做那種像汽車配件(的工作)。”

多位鹽城技師學院學生告訴記者,他們二年級的時候已經實習過一次,那次叫“工學交替”,而到了三年級,學校又讓去工廠實習,仍說是“工學交替”,每次都在工廠裡“工學交替”至少三個月。

學生透露實習協議簽完後被學校統一收走

同學們說,他們曾和實習工廠簽過一個合同,但簽完後就被收走了。而在學校和實習工廠之間,還有一個勞務中介的角色。

記者:你自己可以選擇換(工廠)嗎?

學生:自己選擇不了,只能中介給你安排,你就去哪個廠。

記者:中介指的是誰呢?

學生:就是我們學校和廠裡,中間還有個單位,安排廠和安排學生到哪個廠。

今年3月8日,2018級的學生楊清正也被學校安排在一家叫東山精密的企業,他上的是夜班。他告訴記者,勞務中介時常監督著他們的實習情況,“中介有的時候會到這邊宿舍來看看,給我們洗腦,讓我們儘量留在廠裡面。”

楊清正說,他們被學校安排到工廠裡實習,在學校的人才培養方案裡叫“工學交替”和“頂崗實習”,但在實際操作中,兩者沒有任何區別,就是到工廠裡幹活,而且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楊清正說:“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強制性讓我們去‘工學交替’。第一次出去的時候也是一個學期,第二次也是一個學期,這次出來學校之前也沒有跟我們提前說,也沒有經過我們同意。老師說這是一門課程,不堅持下來,畢業證書不給你發,強迫我們留在(廠裡)。”

學生提供的微信截圖顯示,學校班主任曾公開表示,“頂崗實習”將與畢業證掛鉤

一位在鹽城東山精密打工的小時工告訴記者,工廠裡有一些崗位對學生工來說,確實太累,而且學生工的時薪和社會工、小時工差別很大。

小時工:有很多學生工都幹不了這個,那一批好像有云南來的學生,來了三四百人,結果跑得就剩一百多人了。他們學生工的工資可低了,一個小時十六、七塊。

記者:你們一個小時多少錢?

小時工:(每小時)25元。

多位學生對記者表示,作為學生工,他們被強制加班和上夜班,且週末不能雙休。工廠曾對外宣稱,他們每個月可以拿到四千多的工資收入,但實際到手只有兩三千元。在學生們看來,他們是在給學校打工,給工廠充當廉價勞動力。

學生楊洋(化名):我感覺就是學校壓榨我們,說難聽點就是為學校打工嘛!我們去的話學校肯定有人頭錢的。

學生楊清正:我們出來“工學交替”,學校拿錢、中介拿錢,最後(剩下的)錢才到我們手裡。

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確要求:學校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學生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而且安排學生在工廠實習也有明確的工作時長限制。但在鹽城技師學院的校企合作中,這些規定都是一紙空文。

學生手冊

 

根據鹽城技師學院印發的學生手冊,二年級在校生“工學交替”時間每學期不超過一個月。而多位學生反映稱,學校每次安排“工學交替”均在三個月以上。

此外,《江蘇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規定,安排實習學生“頂崗實習”,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而多位在維信電子“工學交替”的學生說,他們每天被要求工作12小時,週末只有單休。

一位工廠的工人親眼目睹實習生們的工作,很是不忍,“累呀,我們都受不了,你別說是學生工了。他一站站十幾個小時,十幾個小時誰受得了啊!不讓你坐還不讓你靠,不是就站在那不動的,是要來回走的。”

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五部委2016年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確,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但記者以暗訪方式採訪一位鹽城技師學院負責“工學交替”的老師時,他對學生上夜班的情況十分清楚。

學校老師:夜班夜裡可能要稍微苦一點。夜裡比白天稍微多(賺)那麼一點。

記者:是不是一個班兒多個幾十塊錢?

學校老師:估計也沒有幾十,可能多二十塊錢。

學生手冊

按照規定,“工學交替”和“頂崗實習”是兩個不同的學習階段,都要有專門的指導老師全程指導。但實際中,這兩個學習階段的界限模糊。學生楊清正說,他們名義上是到工廠“工學交替”,但實際上老工人教一下後,就讓學生直接上崗操作了。而該校的學生手冊中也明確,“頂崗實習”必須在完成相應的職業資格考核後安排。楊清正說:“我第一次實習的時候,當時那一個廠基本就是我們學生到了之後,那些老員工就全部撤離了,去了別的地方,整個廠都是我們學生在幹。”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還明確,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學生家長認為到電子廠實習對健康有害,就此和班主任交涉

記者假借學生家長身份,試圖探訪位於鹽城的東山精密產業園,被拒絕進入工廠。但一位工廠員工向記者透露,勞務中介和學校都會從實習學生的身上抽取“人頭費”。

工廠員工:學校安排中介,然後聯繫到我們廠裡面來。工資是學校抽一部分,中介抽一部分。

記者:我聽我弟弟說他一個月拿兩三千塊錢。

員工:抽的太厲害了,正常的話學生工拿4200元左右。兩邊一抽,抽出去1000塊錢。

不來工廠實習,就拿不到畢業證。這位工廠員工對記者表示,來這裡實習的學生,大多數情況都是這樣。工廠員工說:“都是這樣的。昨天一下走了一百多個,今天又要走七八十個。學校說不好聽點就是賺錢呀,介紹一個人過來,幹到七天,然後(學校)拿錢。它拿一部分,一天1個人1塊錢,這是廠裡面給的,然後到月底了,學校從學生工資裡面還要抽一部分。”

記者又以學生家長身份,聯繫到鹽城技師學院一位負責實習的老師,希望自行更換實習工廠,但遭到拒絕。而對於學校和工廠之間的勞務中介,這位老師這樣解釋:“現在基本上用工、包括實習等都是經過中介,就跟人事代理是一樣的。我們跟企業,企業也是相當於委託他們,外面的用工性質都是這麼個情況。我們跟企業對接的時候,他們說我們怎麼樣用工,然後企業直接跟中介或者跟人力資源對接。”

記者還通過暗訪方式,聯繫到與鹽城技師學院合作的勞務中介。這名勞務中介毫無顧忌,坦言學校和中介都要從實習學生頭上賺取“人頭費”。

記者:如果是我介紹的學生,我這邊有返點沒有?

勞務中介:都含在內,就是我只收我的管理費,其他的我都給你們。

記者:管理費咋收的?

勞務中介:要看當時在廠裡面給出來的情況是怎麼樣的。

記者:(鹽城)技師學院這邊咋給的,我們就咋給唄。

勞務中介:都一樣的,都是一視同仁。

這名勞務中介還告訴記者,工廠可以直接將“人頭費”打給勞務中介,由中介和學校分成。

勞務中介:(學生工資)滿勤是26天,只休4天,不曠班、不遲到、不早退的情況下每個月可以拿到4200元以上。

記者:給你的管理費,是從這4000多元裡面出還是?

勞務中介:(管理費)是額外的,廠裡面給出來的管理費,它是按每小時多少錢。打個比方就8塊錢1小時算,我們可能抽個1塊或者2塊,然後剩下的5塊多都是你們的,我們都會有財務跟你們對接的。

記者:發工資是工廠直接打給學生嗎?

勞務中介:直接給學生,不經我們手的。

記者:然後管理費直接給你。是吧?

勞務中介:對,分開給。

記者:管理費咱倆分是吧?

勞務中介:對,就這麼個意思。

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鹽城技師學院強迫學生實習的問題

記者網絡檢索發現,今年4月,還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此類問題。該留言下方的動態反饋顯示,4月16日,有關部門已對該留言認領交辦,目前仍在辦理中。

對於學生們的反映,鹽城技師學院如何回應?有關事情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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