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破獲一特大傳銷案:傳銷組織6級41層涉案17億元

炒作所謂“基金私募”“消費眾籌”的“金融創新”名頭,以投資新能源電池、新能源汽車等項目為名,虛構、誇大投資項目引誘會員發展下線,記者近日獲悉,貴州破獲一起涉嫌特大網絡傳銷案,抓獲41名犯罪嫌疑人。

案件追溯到2016年4月,黔東南州公安、工商機關發現該州李某某涉嫌從事網絡傳銷活動的犯罪線索。經查,李某某等人以“國宏金橋基金”“國宏眾籌”等項目的名義,通過互聯網平臺繳費入會、發展下線獲取返利的方式,在貴州、廣西大肆發展會員,涉及傳銷人員2000餘人。

警方順線追蹤,一個以馬某某等人為頭目、組織成員遍及全國31個省區市的特大涉嫌網絡傳銷組織逐漸浮出了水面。

2013年12月24日,以投資中科泰能鎳碳電池項目為名,馬某某在北京註冊成立了北京國宏金橋財星創業投資中心,發行所謂的“國宏金橋基金”。

從2015年5月1日開始,馬某某開啟了“國宏眾籌”項目。

截至案發,國宏眾籌項目在全國層層傳遞發展會員共計31700餘人次,分佈於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會員之間存在著推薦關係,組織結構共6級41層,呈金字塔結構,實際收取參與人資金達17億餘元。

據調查,中科泰能鎳碳電項目的十大生產基地中,只有某基地可進行試驗性小規模生產,其廠房基礎設施也並未達到國家對生產電池類產品的基本條件;在國宏新能源汽車項目中,也只有某基地能夠拼裝能源汽車,該基地拼裝3214輛汽車、銷售上牌1891輛,大部分銷售給馬某某的關聯公司,購車款來自於會費。

不僅如此,某某和他團伙成員、親屬等人註冊了上百家事實上並沒有業務的“空殼公司”。

去年6月14日,馬某某在北京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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