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財務造假 這些上市公司被證監會點名

4月24日,證監會發布消息,2019年以來,證監會嚴厲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已累計對22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立案調查,對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處罰,向公安機關移送財務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

案件呈現四大特點

證監會表示,上述案件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造假週期長,涉案金額大。經查,索菱股份(002766)2016至2018年連續三年虛構海外業務、偽造回款單據,虛增鉅額利潤。

二是手段隱蔽、複雜。經查,藏格控股(000408)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戶,利用大宗商品貿易的特殊性實施造假。

三是系統性造假突出。經查,龍力生物(002604)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為虛增公司利潤,定期通過刪改財務核算賬套實施造假。

四是主觀惡性明顯。經查,東方金鈺(600086)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以全資孫公司為平臺,虛構翡翠原石購銷業務,通過造假方式實現業績目標。

此外,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往往伴生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信息、大股東非法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等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審計、評估等中介機構未能勤勉盡責執業、“看門人”作用缺失的問題依然突出。

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

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為

國務院金融委本月已兩次強調打擊造假和欺詐,傳遞出嚴懲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強烈信號。

分析人士指出,從上述案例來看,折射出監管部門從嚴監管態勢。今年以來,也已有多家上市公司被迅速立案調查,傳遞出從嚴從快監管信號。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操縱市場、老鼠倉等違法行為嚴重侵蝕資本市場運行基礎,歷來是證監會稽查執法打擊重點。

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為,用足用好新《證券法》,集中執法資源,強化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法責任,加大證券違法違規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淨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市場紀律和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成為監管重點

值得關注的是,信息披露監管也將繼續成為監管重點。

證監會表示,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披露信息是證券市場健康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礎。財務造假嚴重挑戰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毀壞市場誠信基礎,嚴重破壞市場信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是證券市場“毒瘤”,必須堅決從嚴從重打擊。

從近期案例來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成為監管重點。3月15日,三家上市公司(雅本化學、泰和科技和秀強股份)均披露其因涉嫌“誤導性陳述”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三家上市公司涉嫌“誤導性陳述”的具體原因均系其在互動易上與中小投資者互動中藉助“新型冠狀病毒防疫”“特斯拉”等熱點話題,對公司的業務情況進行了不同程度不客觀、不完整的回覆。

新證券法對信息披露處罰力度顯著加重,罰款金額區間和上限大幅提升,將進一步提升對於信披違規的震懾力。其中,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告或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罰款由30萬元~60萬元提高至50萬元~500萬元,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罰款由3萬元~30萬元提高至20萬元~200萬元;信息披露義務人報告或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罰款由30萬元~6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1000萬元,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罰款由3萬元~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500萬元。

為細化新《證券法》規定的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表示,已經啟動上市規則全面修改準備,包括髮布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報送、聘任會計師事務所披露格式指引,研究制定自願信息披露業務指引等。深交所有關負責人透露,深交所將完善制度供給,補齊制度短板,對通過互動易等方式進行信息披露予以進一步規範,夯實市場發展基礎;同時,保持高度的監管敏感性,擴大監控範圍,除公告、互動易之外,對微博微信等方式迎合市場熱點題材進行概念炒作的公司加強問詢力度,對於涉及信息披露違規的從嚴監管;針對市場關注度高、情形惡劣的公司,通過“發函問詢+交易監控+現場檢查”等方式聯合監管,涉及違法違規的,及時啟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程序。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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