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建設基金
一般老百姓不知道,從1996年起,我們的電費裡包含一種特別的稅,不注意的暗藏在電費之中(每度電7釐至1.5分)——三峽建設基金。
1996年,三峽工程直接受益地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等十六個省、直轄市居民上繳的三峽基金上調為每千瓦時七釐錢;
1997年,江蘇、浙江、湖北省和上海市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由當時的每千瓦時7釐提高到1.5分;安徽、湖南、河南、江西省的三峽基金徵收標準提高到1.3分,四川省和重慶市加徵3釐錢;
2002年,湖南、江西、河南三省三峽基金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98分、1.12分、1.24分……
大部分中國人為三峽工程建設出了錢!
據不完全統計,用戶總計繳納了5000億(來自網路)左右的三峽建設基金,2019年三峽集團利潤超過300億元,作為出資人的是不是應該享受分紅的待遇呢?
按照三峽集團建設初期測算12%的回報率,每年老百姓將有30-40億的分紅!
哪怕不要分紅,把我們的電費降下來也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