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禹州人,出市、入市的要求在這裡!


【聚焦】禹州人,出市、入市的要求在這裡!

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駐禹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出入市域人員的管理,有效阻斷疫情輸入和傳播,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禹人員管理

1.入禹人員需提前向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或所屬單位提出入禹申請,經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批准同意後,並提供來源地開具的健康狀況、身份信息、來禹原因等相關證明,方可入禹。

2.對從疫區或疫情較重地區(所在地市確診病例超過100人以上的)入禹人員。各卡點在做好其體徵檢測的同時,要立即通知其屬地鄉鎮(街道)或所屬單位派專人到卡點接洽,

屬地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四包一”原則,對入禹人員實施居家隔離監測,隔離時間不少於14天。

3.對從非疫區入禹人員。各卡點要及時通知其屬地鄉鎮(街道)或所屬單位做好人員信息登記和管控工作,由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負責,按照“四包一”原則,對入禹人員實施居家隔離監測,隔離時間不少於7天。

4.對入禹短時停留(3天以內)人員。來自重點疫區的,一律予以勸返;來自非重點疫區的,由接應單位或個人與卡點做好對接,卡點及時通告去往屬地鄉鎮(街道)或所屬單位登記管控,並在規定時間離禹。

二、出禹人員管理

1.對因事需暫時外出的人員。各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要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近期儘可能不要外出,確有特殊情況必須離禹的,要嚴格審核。對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有湖北(重點是武漢)居住或旅行史的、

回鄉尚未完成14天居家隔離的三類人員,一律不準外出,繼續由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按網格化要求進行管控。

2.對因務工、返崗、上學等原因必須離禹的人員。需持有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物業小區和樓院防控卡點開具的離禹證明(內容包括身份、去向、身體狀況、離禹時間、原因、需乘坐的交通工具),並由屬地鄉鎮(街道)和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後加蓋公章。確需人員陪送的,要註明陪送人員返回時間,待返回後立即在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和物業小區、樓院防控卡點銷號。

3.對因工作需要暫時離禹的公職人員。凡乘座標有“公務車”標識車輛的,要在離禹卡點主動說明原因並接受檢測;駕乘個人車輛的,要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材料,寫明離禹人員身份、原因、返禹時間,並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後,方可離禹。

4.對在禹州區域內工作的公職人員。

嚴格按照規定一律在禹居住,杜絕任意出入市域上下班。

三、紀律要求

全市各鄉鎮(街道)、各相關單位和防控卡點,要切實按照通告要求,嚴格標準,規範程序,執行到位,一經發現有違反防控工作紀律,造成有關人員違規出入市域的,要嚴格責任倒查,追究當事人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引起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禹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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