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處罰單頻頻而來,保險營銷員充當了冤大頭!

近期,一些地方銀保監對保險不規範行為強力出擊,某些保險營銷員的違規行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但從處罰的事例來看,保險營銷員的“無所不能”,讓人產生疑惑——

一、將不同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進行片面對比,欺騙投保人。

(提示:對不同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進行比較,如果不是保險公司的事先培訓,保險營銷員有這個能力嗎?)

二、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問題,比如某業務員稱,“在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掛飾”。

(提示:查查送香港周大福掛飾的錢,是保險營銷員自掏腰包,還是有組織的行為?)

三、定期小廣告-重疾險

業內性價比最高的重大疾病保障,同樣的保額更低的保費,更廣的重疾覆蓋面,我們的賠付不是一次就終止而是賠6次,分別是3次重疾和3次輕症,重疾輕症雙豁免!

(提示:顯然這不是保險營銷員的自身行為,而是保險公司精心準備的話術,保險營銷員成了冤大頭。)

四、周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信息:“鑫豐瑞。非常好的理財產品,重磅上市。”經查,鑫豐瑞為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而非銀行的理財產品。

(提示:將保險產品說成純理財產品,已是保險市場的常態,見怪不怪,周某只不過正好撞在槍口上了!冤!)

五、田某於2019年2月11日在朋友圈發佈“一位母親聽了《百萬寶貝》之後,果斷給孩子投保了,她算了一筆賬:每年10000,10年一共存100000,平平安安30年後拿到150000,除去本金,還有利息50000。換句話說,每年存10000,利息1666元。額外還送100萬保額的大病保險,60萬的輕症保險,160種疾病,賠付4次,給孩子滿滿的愛!為愛點贊,畢竟保100萬,比掙100萬容易”的信息。

(提示:是田某的原創,還是田某培訓時培訓人員的的原話?查查!)

銀保監在2019年1月發佈的《關於防範利用自媒體平臺誤導宣傳的風險提示》顯示,保險銷售人員通過自媒體平臺慣用的誤導方式主要有三類:一是飢餓營銷類、二是誇大收益類、三是曲解條款類。

顯然這三類誤導不可能是保險營銷員的原創與發明,一棍子打在保險營銷員的頭上有失公允。

那麼,問題來了:究竟誰是這些誤導方式的原創與發明者呢?

銀保監處罰單頻頻而來,保險營銷員充當了冤大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