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整治鄉村公益性崗位確保困難群眾端穩“飯碗”我新鄉出臺公益性崗位專項整治規定

本報訊(記者張世彬)4月22日,記者從新鄉市扶貧辦瞭解到,20日,新鄉市人社局、新鄉市扶貧辦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要求,出臺了我市鄉村公益性崗位問題專項整治規定。

此次重點整治的是鄉村公益性崗位設置不科學、管理不規範、相關部門數據統計口徑不統一等問題。整治原則是,鄉村公益性崗位要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管理機制;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負責制定崗位考核管理辦法,對所有安置人員實行動態管理,並要建立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數據庫,實行實名制管理,動態掌握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增減變動和待遇落實情況,科學控制鄉村公益性崗位規模,凸顯公益性崗位的“託底線、救急難、臨時性”屬性。

專項整治在鄉村公益性崗位設置、人員選聘、人員管理、數據共享等方面作出了規定和規範。

崗位設置主要包括就業協理員、保潔員、生態護林員、水電保障員、養老服務員、重度殘疾人護理員、道路維護員、水利設施管護員、公益設施管理員等從事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以及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置的崗位。

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能勝任相應工作的貧困家庭勞動力,人員選聘對象為重點安置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勞動力。人社部門利用就業補助資金開發的鄉村公益性崗位可安置16週歲~60週歲的貧困勞動力,其他部門利用其他資金開發的鄉村公益性崗位,可依據貧困人員身體狀況酌情將年齡最高延長至70週歲。對喪失勞動能力或無法勞動的,不能安置到鄉村公益性崗位,可按照相關政策享受扶貧兜底保障。

安置人員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和用人單位負責具體考核工作並將考核結果作為核發崗位補貼的依據。村民委員會要安排專人負責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考勤工作,嚴防頂崗替崗、空崗掛崗現象。

縣級人社部門負責本地鄉村公益性崗位認定審核工作。各開發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及時將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名單和相關資料報送當地人社部門審核認定,對符合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標準的,由人社部門統一登記建檔。人社部門要將審核認定後的鄉村公益性崗位信息與扶貧部門共享,確保數據一致。

來源 新鄉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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