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簽署的協議為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本協議所涉及具體業務合作,尚需雙方進一步溝通落實,具體實施內容和進度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本協議為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預計對本公司2019年業績不構成影響。

一、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1、交易對方的名稱: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汽集團或甲方”)

2、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松濤路563號1號樓509室

3、註冊資本:116.83億元

4、主營業務:汽車及零部件的生產、銷售

5、主要財務指標:截至2018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總資產為7,827.70億元,營業總收入為9,021.94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60.09億元。

本公司與上汽集團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協議簽署情況

2019年12月23日,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或乙方”)與上汽集團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簡稱“本協議”)。

二、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簽署的背景、目標

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推動下,汽車產業呈現電動化、智能網聯化、國際化、共享化、數字化的發展趨勢,在產品研發、生產製造、商業模式、產業生態和發展格局等方面正面臨深刻變革。

本著平等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原則,基於雙方在技術研發、資源協同、投資佈局、市場拓展、商業模式創新及國際經營等方面的合作共識,一致同意建立長期穩定、優勢互補的戰略合作關係,實現強強聯合,資源共享,共創規模經濟和協同效益,從而提升效率,為顧客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切實推動中國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協議的主要內容

雙方將把握汽車產業變革的戰略契機,積極探討在多個相關領域展開合作,主要包括:

1、聯合開發核心技術:雙方將探討在新能源、智能化、網聯化、輕量化等領域,對戰略性核心技術、平臺進行聯合投資、開發。

2、共享產業鏈資源:雙方將探討在生產製造領域的協同合作,並計劃在物流、汽車金融、保險服務、後市場領域、產業投資等方面開展合作。

3、聚焦新商業模式:雙方將加強在汽車共享、出行服務、車電分離等新商業模式方面的研究與合作。

4、合力拓展海外市場:雙方將探索在海外終端網絡資源、海外商業夥伴、海外製造資源、國際物流等方面開展合作。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內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協議期滿後若需延長本協議有效期,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協議為戰略合作框架性協議,預計對本公司2019年度的業績不構成影響,對公司長期經營的影響將需視後續具體業務合作的推進和實施情況而定。

本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有利於雙方實現從產品研發、生產製造、海外市場拓展、商業模式、產業生態等全產業領域的資源共享,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和協同效益,有助於共同面對汽車行業的深刻變革。

四、重大風險提示

本協議為戰略框架協議,本協議所涉及具體業務合作尚需雙方進一步溝通落實。

本公司將視具體合作業務的開展情況,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並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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