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基層警務改革有序推進:深入群眾,守好“一畝三分地”

■抓獲肇事逃逸者後,警長馬智衝回訪受傷老人陳阿婆,落實後繼服務和宣教 記者 王子璽 攝

4月22日,在市公安局的統籌部署下,洪梅公安分局啟動社區警務工作改革,轄區7名警長開始陸續兼任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4月23日,萬江公安分局也舉辦了任職儀式,宣佈社區警長兼任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的任免決定……東莞新型社區警務機制開始由頂層設計,經試點探索後,正式在全市推廣落地。

村(社區)警長掛職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此次的任免有何區別?此次改革,又將對基層治安管理工作格局產生怎樣的積極效應?於人民群眾而言,獲得感是否能得到進一步提升?4月25日,記者到洪梅公安分局進行深入採訪,並跟蹤該分局首位兼職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的警長馬智衝的工作日常,體驗新型社區警務機制下的基層新常態。

新機制:

村(社區)警長專職化,不再參與派出所辦案

瞭解東莞警務工作的市民都知道,在此之前,東莞各村(社區)的警長,已有不少在村(社區)黨工委掛職副書記。此次洪梅、萬江的任免中,“掛職”變為了“兼職”,雖然只有一個字的變化,但相比以往,性質卻完全不同。

洪梅公安分局副局長蔡楷甄介紹,按照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聯合下發的通知要求,警長兼任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後,不僅要積極參與村(社區)黨組織建設及黨組織相關活動,協助村級黨組織抓好村(社區)社會治安防管控等基礎工作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還要參與研討、部署安排本村(社區)社會治安工作,分管治保會、指導治安聯防組織建設,並駐點聯繫群眾,廣泛收集社情民意。

“除此之外,警長不用再肩負派出所的辦案工作,只需負責處理轄區警情,耕好轄區‘一畝三分地’。但相比以往,工作內容更細、更精,要求也更高,職責清單多達36項。包括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安全防範宣傳教育、基礎信息採集、群防群治等。”蔡楷甄告訴記者,警長工作成效還將納入村(社區)黨工委的年度綜治考評,達成警長與村(社區)的深度捆綁,督促警長深沉基層。

“讓警長專心沉到基層,發揮‘熟人效應’,從源頭上化解糾紛、遏制發案,不就是在為派出所減負嗎?這樣派出所民警也有更多的精力辦好更重要案件。”蔡楷甄說,為激勵警長更深地紮根村(社區),探索推動社區警務與基層社會治理深度融合,洪梅公安分局還建立了優秀警長年度評先評優機制,以此激發警長主觀能動性。

新常態:

基層警務“誰來幹”?有事找警長!

洪梅公安分局烏沙、金鰲沙社區警長馬智衝做警長已有10餘年,在他看來,在明面上,警長似乎輕鬆了不少;在實際上,新機制下,警長要做好工作、順利完成年度考核,就必須把自己培養成一名多面手,不僅要會和群眾打交道,還要變成轄區的“百科全書”,更要懂得根據轄區實情組織、開展治安工作。為此,馬智衝還用兼職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後的“第一案”,向記者講述改革後的新常態。

4月23日,在與村兩委幹部交流中,馬智衝得知轄區老人陳阿婆在4月4日,因一起輕微交通事故摔傷了左手。當時兩個肇事者均逃逸,老人因不知道如何進行處置,加之只是受了輕傷,便自己買藥處置,沒有將事情告知他人。

得知情況後,馬智衝立即調查監控。原來,4月4日,老人在途經轄區一路口時,一單車與摩托車發生碰撞,雙雙倒地,同時撞倒了路過的陳阿婆。由於對轄區情況熟悉,馬智衝立即與周邊的聯防隊隊員一起排查走訪,快速確認了肇事人。

“肇事人找到了,算是給了老人一個交代;但於我而言,這個工作並沒有結束。”4月25日下午,馬智衝帶著筆記本,來到了陳阿婆家中,一是探望老人並告知肇事者已抓獲,其次告訴老人“有事找警長”。記者在現場看到,因老人不太會使用智能手機,馬智衝還拿起老人手機,將自己的電話號碼、姓名、職務存儲到老人手機中。

“基層治安防控,離不開基層群眾,在給群眾辦完事情時,更要注意到後繼的服務和宣教,將工作做細。通過日常一點一滴的積累,提升群眾信賴度,讓群眾形成‘有事找警長’的意識,達成群防群治,從源頭上及時遏制發案、化解糾紛的效果。”馬智衝說。

記者 王子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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