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报3起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关于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1.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苏木贡布扎布等人违规申报草原补奖人员、领取草原补奖资金的问题。

2011年-2012年,哈什哈苏木在申报嘎查牧户享受草原补奖政策工作中,农牧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贡布扎布与乌尼格图嘎查党支部书记马述军、嘎查委员会主任孙涛,巴彦霍勒嘎查党支部书记李建新、嘎查委员会主任王贤玉,沙日呼鲁斯嘎查党支部书记白军本,查干淖日嘎查党支部书记恩和,图兰太嘎查党支部书记聂宝明7人商议,通过虚报、更改、隐瞒、顶替等方式,将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纳入草原补奖范围,致使该苏木5个嘎查28户共58人违规领取草原补奖资金,共计235.6万元。2018年6月25日,贡布扎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马述军、孙涛、李建新、白军本、王贤玉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恩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聂宝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已追缴违纪资金13.4万元,剩余222.2万元责成阿拉善左旗农牧业局继续追缴。

2.阿拉善左旗科技和沙产业经济发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那日苏在科技项目审批、实施过程中,收受贿赂、套取项目资金谋取利益的问题。

2011年至2017年,那日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索取财物共计150.3411万元;套取、侵吞项目资金共计59.7万元。同时,那日苏还存在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等严重问题。2018年6月25日,那日苏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追缴违纪、犯罪所得。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林业局局长姜瑞、副局长鲍乌日娜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2013年-2017年,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林业局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6.30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48万元),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同时存在虚列燃油费、办公费、劳务费和宣传费77.37万元的问题。2018年6月13日,姜瑞、鲍乌日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责令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