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鄂尔多斯市通报两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范亚康) 9月13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管委会乌定布拉格村原支书郝耀珍违规套取玉米种植保险理赔款问题。2012~2017年间,郝耀珍以本人及其子郝永刚名义通过虚报玉米种植面积的手段,套取玉米种植保险理赔款共计13734.77元。其中,2012年套取7050.24元;2013年套取2399.11元;2014年套取1560.13元;2015年套取2432元;2016年套取260元;2017年套取33.28元。2018年7月18日,中共独贵塔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郝耀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会保险专管员王强违规挪用农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2~2013年期间,王强将纳日松镇敖劳不拉村2012年农民养老保险金119500元中的90000元用于本人注册公司的经营活动,将2013年农民养老保险金中的130500元用于偿还其个人的银行贷款本息,累计挪用农民养老保险金220500元,并超过3个月。2018年2月9日,准格尔旗法院判处王强拘役6个月,缓刑1年。2018年6月18日,中共纳日松镇纪委给予王强开除党籍及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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