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与《物权法》的十大异同

我国在《物权法》中将担保物权单独列为一编,并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在存在立法不一致的情况下,《物权法》优先适用于《担保法》,从而在原则上解决了法律适用上的难题。笔者通过对两部法律进行比较,并对这些不一致之处进行了相应归纳,以期能在实践中为读者提供些许参考,遗漏与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物权法第178条

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