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名臣——于成龍

人生大概

于成龍(1617年—1684年) ,字北溟,號于山,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清初名臣、循吏。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州府的同知和知府,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覲見,升任江南江西總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江蘇、安徽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有《於清端政書》八卷等著作傳世。于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

早年經歷

于成龍遠祖於伯達、於建中、於仕賢在1341年(元至正元年),遷至石州(今呂梁市離石區)白霜裡村,在這裡度過了150多年的漫長歲月。於仕賢生於淵,於淵生於坦等四子。於坦,明景泰庚午科舉人,甲戌科進士,累官至巡撫。正德元年(1506年),其宗族一脈於素家族,遷居到石州北鄉距城30公里的來堡村。於素生於恩等四子,於恩生於採等四子,於採生於時煌等四子。萬曆四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1617年9月26日),於時煌原配田氏生次子于成龍。不久,田氏病逝,父親繼配李氏。于成龍和繼母關係很融洽,家庭和睦。科舉失意崇禎十二年(1639年),于成龍參加鄉試,省城太原考場考官公然行賄受賄,徇私舞弊。于成龍在考卷上痛陳時弊,直抒胸臆。結果正榜無名,勉強考取了個副榜貢生。副榜貢生相當於備取生,不算中舉,但可以直接參加會試。會試之後,于成龍以父親年老為藉口,辭去做官的機會,回到來堡村。


整頓吏治

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夏,于成龍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舉“卓異”後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撫吳光祚還專疏向朝廷舉薦,稱于成龍為“閩省廉能第一”,從此,于成龍得到清廷的賞識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簡”于成龍為畿輔直隸巡撫,翌年春,又召見於成龍於紫禁城,當面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並“制詩一章”表賜白銀、御馬以“嘉其廉能”。未逾兩年,又出任為總制兩江總督。

人生評價

康熙:“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康熙破例親自撰碑文並題寫“高行清粹”匾額給予褒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