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隐于闹市里的“宝贝”:默默无闻,却是中国之“最”

题记:保定易县有个鲜为人知的宝贝,就是龙兴观的唐代道德经幢,距今1200多年。这是中国现存3个道德经幢中形体最大、年代较早,保存较好的一个。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位于河北易县城内东南隅,唐开元廿六年(公元738年)建。唐玄宗李隆基他是老子之后,故亲为“老子道德经”作注,并刻石立幢经传后世。幢身镌刻李隆基御注老子《道德经》81章。幢顶为八角形飞檐屋顶式,下雕八脊,脊间雕瓦垄,下雕檐板,檐橼角梁有斗拱承托,幢身为八角柱体,直径90厘米,幢身上下为仰莲座,全幢约高6米。除幢顶为青石外,其余皆为汉白玉石制成。此幢是校释老子《道德经》唐玄宗注本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唐代书法艺术的珍品。

以下为拓本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起初立在易县城西开元观,后迁到县城内。八角柱体幢身每面宽40到42厘米不等,各面镌刻老子《道德经》计81章,为苏灵芝所书,刚劲有力,端雅俊秀。幢身上块自东面起由左向右正楷大字竖书“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十八个字,占三面,下刻开元二十年十二月十四日唐玄宗颁发推崇《道德经》的诏书,要求“士庶家藏一本,勒令习读使知指要”。

经幢下块各面依次镌刻老子《道德经》,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道德经幢的经文,是按照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玄宗皇帝注本镌刻的。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帛书《老子》甲本和乙本之前,易县石刻道德经幢是校译老子《道德经》的重要实物资料,虽有破损,仍具有极为重要的文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