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文化:宇宙万物本质、法则、衍化和回溯过程

1. 道的本质

从道学的角度来看,道是客观的,其先天地而生,周行不迨,源于宇宙本体,是宇宙本体无或空的本性。

宇宙本体无,其内涵如果硬要用语言表述就是“什么都没有”,然而,宇宙本体无又是作为宇宙的一种终极状态而存在的,那么其显然又是一种 “有”,于是,可以看到,宇宙本体无在逻辑上存在着“无”与“有”互悖的本性,或者说,宇宙本体无在逻辑上存在着自我悖反的本性(而这就是无不能用语言具体定义的根本原因),并且,宇宙本体无的这种自我悖反的本性可以说就是所谓的道了。

然而,延续此论述,宇宙本体无虽然又是一种“有”,但这种“有”在内容上毕竟还是“什么都没有”,由此,“无”与“有”的互悖性,或者说宇宙本体在逻辑上的自我悖反终究要回归到宇宙本体无这一起点。那么,这意味着宇宙本体虽然有逻辑上自我悖反的本性(表现为“无”与“有”的逻辑互悖),但是也有逻辑上自我回归的本性(表现为“无”与“有”的逻辑不悖,因为终究归于宇宙本体无),而这种自我回归的本性也可以说是所谓的道。

于是,看起来似乎有两种道,然而考虑到自我回归的本性其实就是自我悖反本性的自我悖反,而这本就应是自我悖反本性的自然推论,由此,其实终究只有一个道。

我们可以用一个逻辑公式描述之,即:

自我悖反=自我悖反 自我回归=自我悖反 自我悖反的自我悖反(即自我悖反的平方)。由于宇宙本体有如此本性,那么宇宙万物也必然都有类似的本性,由此,我们也可以用一个严谨的原理来扩展描述所谓的道,即:

原理一:宇宙万物(包括宇宙本身)运作的结果是自我否定。

根据原理一,则立刻有:

原理二:宇宙万物(包括宇宙本身)运作的结果是自我肯定。

可以看到,原理二本来就是原理一受自身内容制约而自然形成的逻辑推论,所以,如果我们把原理一对应为道,那原理二显然也是道的一部分;但是,原理二又是对原理一的悖反或否定,可见,道也是内在自我悖反或自我否定的——或者说,道也受到自身内含法则的制约,更为关键的是,受到自身内含法则制约的这种道才可以说是完整的道。

2. 二分法则与合一法则/对立法则与统一法则

道是宇宙本体无的自悖性,也就是宇宙本体无内含的“无”与“有”的逻辑互悖,而这种逻辑互悖同时对应着“无”与“有”的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相互分离,由此,道的一个直接体现的就是一种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所谓二分法则就是促使一个统一的主体二分衍生出两个彼此对立的个体,所谓对立法则就是促使一个统一的主体内部的两个个体彼此形成对立。

而由于道是要受到自身法则制约的,那么,二分法则自身自然也要二分,即二分法则应自我二分为二分法则与合一法则,于是,道的直接体现看来就有两个法则了——其中,所谓的合一法则是指促使两个彼此对立的个体回归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里,合一法则虽然在形式上与二分法则是对立的,然而,如果从内在产生逻辑来看,合一法则的形成本来就是二分法则制约于二分法则自身所必然的推论,由此,可以说,合一法则本来就是二分法则的一部分,于是,道的直接表现我们依然可以说是二分法则。我们可以用一个逻辑公式表示之,即:二分法则=二分法则 合一法则。

同样的,对立法则受自身法则的制约,自然也要有对立的对象,其就是统一法则——所谓统一法则就是指促使两个对立的个体彼此包含。由于统一法则是对立法则自身要求的,故其也可以说就是对立法则的一部分,由此,我们也可以用一个逻辑公式表述之:对立法则=对立法则 统一法则。

总结起来,道的直接表现就是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也可扩展表示为二分-合一法则或对立-统一法则。但这种表述并不意味着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在功能或地位上优越于合一法则或统一法则,因为如后文所论述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就如道与宇宙本体无之间的关系一样,即合一法则或统一法则虽然在逻辑上源于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但实际上是与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无始共存的。

3. 因果法则

在逻辑上,合一法则或统一法则是源于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的,由此,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应是因,是肇端,而合一法则或统一法则应是果,是肇端的延续发展。问题是,合一法则或统一法则在宇宙层面运作的最终结果应是回归宇宙本体无,而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作为道的直接体现在逻辑上又是源于宇宙本体无,那么,这就又变成合一法则或统一法则是因,而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是果了,于是实际上就呈现为因果循环了。也就是说,道的运作虽然在逻辑上体现为因在前果在后,但实际上因与果却是彼此循环的,而这个就是所谓的因果法则了,其可以通过古印度的“咬尾蛇”结构进行形象的阐释,如下图所表示:

要指出,因果法则其实是道直接体现出来的基本法则的运作方式,而这种运作方式本身也体现为一种法则。问题是,如果道直接体现出来的基本法则是如此运作的,那么由道衍生的万物自然也应遵循这种运作方式,由此,这种法则本身也可说是宇宙的一种基本法则。

二分-合一法则与因果法则协同,则整体宇宙的运作就可以用下图来进行描述:

蛇咬尾与中国的阴阳鱼都是人类对于宇宙奥义的理解图形,简单,但却意义深远,下面大漠还魂草介绍一下蛇咬尾的含义!

经由集体无意识中人类历代祖先对宇宙和生命的感悟与积淀,在人类心灵深处孕育了咬尾蛇的原型心象,在世界各地的许多文化中都有这种头尾相连的蛇的形象,环形蛇与蛇王几乎是最早出现的神话隐喻之一, 在17世纪占星术中手抄本中以与乌语波罗斯(咬自己尾巴的蛇)相似的环形的蛇象征永恒。古埃及以环形蛇主要的象征是宇宙四神的统一,印度以咬自己尾巴的蛇来譬喻生命轮回。

心理学家荣格的咬尾蛇 荣格把咬尾蛇看成是一种集体无意识中原型和炼金术的基本曼陀罗。他定义了咬尾蛇与炼金术之间的关系,蛇用自己的头咬自己的尾巴,在古老的肖像上,有着自我吞吃的意义,把自己转变成一个循环的进程,对于机敏的炼金术士来说,原初母亲的艺术正是人类自己。这种“反馈”进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朽的象征。

蛇头可以看成所有事情的开始,蛇尾是结束,也就是说,每件事情开始就意味着结束,结束就是会有新的开始,万物轮回的一个含义。

也就是说,宇宙在逻辑上应该要有个起点,即宇宙乃是由宇宙本体无二分衍生而来的,但是,宇宙的二分又必然伴随宇宙的合一,而宇宙合一的最终结果其实又是回归宇宙本体,那么,这就转化为一个封闭性循环,由此,宇宙事实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起点,其是无始地处于二分-合一的因果循环之中的。而二分与合一处于无始的因果循环,这又意味着二分法则与合一法则乃是无始共存的,二者的地位应是一样的,基于此,二分法则由于受自身内含法则的制约而二分为二分法则与合一法则,那么,合一法则也应受自身内含法则的制约,并形成二分法则与合一法则的合一,而这种合一其实对应的就是回归宇宙本体无。如此,二分-合一法则其实又可以继续延展为二分-合一-再合一法则,而且这种法则与二分-合一法则是完全等价的,就如二分-合一法则与二分法则是完全等价的一般。

对立-统一法则与因果法则协同,则整体宇宙的运作也可以用下图来进行描述:

也就是说,在逻辑上,现实宇宙的形成乃是首先由于对立法则的作用使得宇宙内部分化形成两个对立的层面;然后,由于统一法则的作用,使得这两个层面又形成相互包含、相互趋同的局面。然而,统一法则作用的最终结果是回归宇宙本体无,而作为道的直接体现的对立法则又是源于宇宙本体无,那么,实际上,整体宇宙的运作其实就转变为对立法则与统一法则无始的因果循环。而对立法则与统一法则处于无始的因果循环,这又意味着对立法则与统一法则是无始共存的,二者的地位是一样的,基于此,对立法则由于受自身内含法则的制约而需要统一法则与自身对立,那么,统一法则也应受自身内含法则的制约而需要对立法则与自身统一,而这种统一其实意味着对立法则与统一法则虽然互为对立的法则,但其实也应是相互包含的。如此,所谓对立法则与统一法则无始的因果循环其实更完整的阐述应该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对立法则与统一法则两个层面之间的无尽因果循环。

4.阴与阳

我们说,道的直接体现就是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而且,二分法则或对立法则也受自身内含法则的制约,由此,由道衍生的宇宙万物自然也呈现出二分或对立的关系,而彼此之间相互二分、对立的任何两个事物,我们通常称呼其为阴与阳。任何阴阳从根本上来说,都源于宇宙本体内含的“无”与“有”之间既逻辑互悖而又逻辑不悖的关系,由此,我们可以之为起点探讨阴阳概念的内涵及其逻辑表现形式。

首先,宇宙本体无从数学逻辑上来说对应的就是0,其内含的“无”与“有”的逻辑互悖对应的其实就是数字0与数字1之间的对立,而“无”与“有”的逻辑不悖是指数字0与数字1从根本上都归于数字0。由此,从这个角度看,所谓阴与阳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其实不过就是由数字0这一共同基础二分衍生出来的数字0与数字1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表示:

也就是说,所谓的阴对应的就是上图中的00,所谓阳对应的就是上图中的01,00与01二者前面的第一个0代表阴阳的共同主体,后面的0与1则代表阴阳之间的相对性分别。而宇宙之道无始持续运作其实就是00与01之间的无始循环(注意,00与01循环的中间有回归数字0这个环节的过渡,对应的就是回归宇宙本体无)。要指出的是,01与00其实也就是人类男女染色体XY与XX的自然根基。

其次,从道源于宇宙本体无的这个角度来看,所谓阴阳其实对应的就是宇宙本体无二分衍生出来的相对性的“无”与相对性的“有”之间的对立。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下图表述这个逻辑:

也就是说,宇宙本体无可以说是一种“绝对的无”,其是宇宙一种终极的存在状态(对应的,也就是一种“绝对的有”),因此,其是“一”;由其衍生出来“无”与“有”之间的逻辑互悖,对应的则是“相对的无”与“相对的有”之间的对立,并且,“相对的无”与“相对的有”二者也各自都是宇宙的一种现实存在状态,那么,二者各自也自然都是“一”;进一步,由于“绝对的无”对应的就是“什么都没有”,那么其不可能在现实宇宙中单独显示其现实存在性,故其只能是与“相对的无”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现实存在——就比如,现实宇宙中的黑洞(绝对的无)与空间(相对的无)是融合在一起而现实存在的一般;而“相对的有”自身则作为与“相对的无”与“绝对的无”整体对立的另一方而存在。按照这个逻辑,就形成了上述阴的符号与阳的符号,分别称呼为“阴爻”与“阳爻”——也就是说,“阴爻”与“阳爻”的形状本身就体现了道的内涵。要指出,上述阳爻与阴爻两个逻辑符号其实就是人类男女生殖器形状形成的自然根基。

也就是说,阴阳概念的逻辑表示形式既可以表示为00与01,也可以表示为上述阴爻与阳爻。无论如何,阴阳概念其实并无指向任何具体事物,我们可以认为其就是对应二分法则与合一法则,可以认为其就是对应对立法则与统一法则,但更正确的做法是认为其可以对应彼此之间相互二分、对立的任何两个宇宙事物。

当然,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阴阳是二分的、是对立的,但另一方面也应清楚二者也是要合一的,也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二者既对立又相互包含,既彼此二分又互补或相互需要。概言之,宇宙之道其实就是阴阳之道。

大道的衍化过程

由虚无中衍化出来意识,意识衍化出来生命元气,生命元气衍化形成生命个体,生命个体的形状形成以后,各种生命形式之间就产生隔阂,难以沟通。

大道的回溯过程

由个体形态转化为元气,元气转化为意识,意识回归虚无,在虚无中万物没有隔阂,相互之间通达豁明。

古代先贤至圣对道生万物和最后万物回归于道这个循环过程,穷尽其端倪,得知万物创造化育的渊源,忘却自己的身体存在,专心培养自身生命元气,继而忘却自身生命元气,专心滋养自己的意识,最后连自己的意识也忘却了,培养自己的虚无意境。

虚无意境和自身体同时存在,二者之间相通,就是通常所说的大同状态。

因此,虚在藏之于内的时候,就以元精的形态存在,在用之于形体的时候,可以表现为任意之物;虚在隐含的时候为天地混沌未分之气,向外释放出来的时候就是天地。阴阳水火之间此消彼长循环变化在身体之内,这些都通过七窍表现出来,体内真气时刻熏蒸五脏六腑四肢百骸,使得身体不惧寒暑,生命的阳气不停的流转营卫全身,保持身体机能活力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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