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以前潮汕的贫穷人家会把孩子怎么“处理”掉吗?

潮汕有戏谚云:父母无修世,卖仔去做戏。

鼓乐声声响,目汁垂垂滴。

这戏谚让人不由得心中酸楚,这说的其实就是旧时潮剧的童伶制。

建国前的潮剧戏班,实行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和奴隶式的童伶制。

潮剧童伶制大约出现于清朝乾隆年间,至1951年结束,前后大约存在了一个半世纪之久。

我国各戏曲剧种普遍存在童伶演戏的现象。

这是因为我国戏曲表演的唱做要经过严格的训练,一般戏曲演员的培训,也都是从少年儿童开始。

童伶通过舞台演出的实践,也是培训的途径。

我国许多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如京剧四大名旦,都是从童年开始学艺,10岁左右便登台演出。

梅兰芳8岁学艺,11岁登台;尚小云10岁学艺,14岁登台,还在北京童伶竞选大会上,博得“童伶大王”的美誉;荀慧生7岁学艺,8岁登台;京剧著名老生周信芳,7岁学艺,并以七龄童的艺名在杭州首次登台,后改名七龄童改为麒麟童(以上,均见《中国艺术家辞典》)。

清初的昆腔班社有大人带着童伶演出的中班,也有全是童伶的小班。

清道光年间轰动京师的“四大班”之一春台班是童伶班。

早期的梆子生角有童伶“十二红”、“十三旦”,粤剧、广东汉剧和西秦戏有专门培养童伶的科班,福建的小梨园戏(即“七子班”)和台湾的“七子戏”整个戏班是童伶,七个行当都由童伶担任。

其它剧种的童伶与成年人同台演出只是过渡现象,所谓的童伶班只是一种训练手段,童伶一到成年就可挑起大梁,童伶与成年人同台演出的情况也随之消失。

潮剧的童伶与成人同台演出则是一直存在的一种演出机制,童伶演生旦,成年人演丑、净、老生是向来如此,且只能如此,这是其它剧种所罕见的。

潮剧童伶不是“后备演员”,而是班主买过来几个月,就得登台挣钱。

清朝末年,潮剧进入鼎盛时代,潮剧的戏班约有200多班,并已全面实施童伶制。

这些戏班的班主,不是官僚,便是豪绅,后台都是官府。他们用严酷的班规和刑罚管教卖身的童伶学艺和演戏。

在漫长的岁月中,成千上万的潮剧童伶,没有半点做人的权利,过着奴隶、囚徒般的生活。

潮剧的童伶班制,在管理和艺术风格上,有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童伶以卖身契约卖给班主。

旧时,潮剧演员除丑、乌净、老旦、老生外,小生、花旦、青衣和杂角,绝大多数是童伶扮演。老丑、乌净、老旦、老生是雇佣的,计春论价,半年为一春,班主为之订立合同。

而童伶是卖身的,穷人家的父母将孩子卖给班主,卖时10岁左右,卖期一般为8年,叫“春期”。

潮剧腔调属亢阳(高音),童伶到了卖身期满,刚好成年,到了变声期,唱戏唱不好,班主便不要他们了。

订了卖身契,童伶便被套上了绳索,成为班主的奴隶、牲畜,命如蚁贱!王定稿《鳄渚摭谈》载:“潮俗缴戏,名曰戏爹,而缴白字最获利,择穷民之幼童,买写春期,身价百数十金不等,班数十人,延戏师调督之。数月可开棚。

戏班教法甚严,轻则伤,重则死。

在春期之内,其父母不能告诉也。大约自七八岁至十五六岁,春期既满,乃能自主。”

一般的卖身契约,还写明“在班期间,关津渡口。

各安天命,与班主无关”(见《榕城镇志》)。

说明卖身童伶,生死大事,父母既无权诉诸公堂,遇有不测,还“班主无关”,童伶的生命,得不到保障。

二是实行以刑罚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方法。

童伶在卖身期间,没有人身自由,一切行动受到限制,除排戏演戏外,出入行动,包括大小便要受到戏班“亲丁”(戏班专职管理童伶的人员)的监视。

班主为不让童伶正常发育,以推迟变声期的到来,一年只准童伶于春节停演期间给洗澡一次,夏天又给洗一次。

其余时间,不管是大热天,还是学艺、演戏后流汗,只能用面巾揩拭身上污垢,不准洗澡。好多童伶因此身上生虱和长疥疮。

若有人学艺成绩差,演出出差错,或违犯班规,动辄施以酷刑。

逃跑被抓回来,刑罚更重。

刑罚种类有十多种,最奇特的是“抄公堂”。

有的童伶在演出中出差错,全体童伶便被叫到供奉在后台的戏神“田元帅”的神坛前跃跪着,由打鼓先生逐个责打。

一个出差错,人人要遭打。

“抄公堂”轻则“一抄”,重则“三抄”

“三抄”即:打鼓先生抄后由教戏先生抄;教戏先生抄后,由大薄(班主代理人)抄。

戏班每逢“斗戏”斗输,隔天往往要“抄公堂”。

“抄公堂”时,班中任何人都不得过问,只地位低下的“洗衫母”才有说情调解的资格。

除“抄公堂”外,刑罚的形式有:有四根竹杆夹手指的“拶手指”;用两根竹杆夹舌头的“拶舌头”;脱去上衣用竹板抽打的“水鸡剥皮”;手心按在又小又硬的“哲鼓”上,手背被大鼓槌猛击的“摸仙石”;双膝跪在木匣上,脚尖不准着地,头顶一盆水的“顶仙石”;竹板打屁股或大腿;手指吊;烫灯罩;绣花针支撑眼皮等等。

童伶没过错,也可能受罚,无过而受罚,有理也没处讲。

童伶因人祸致死,班主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有一童伶生病发高烧,午夜后坚持不住了,悄悄逃进戏箱,昏睡其中,到天将亮时,杂工收台,将棚顶的桐油帆布拆下折叠,放进这个戏箱,将他压死。

到下一个演出点,死者被发觉,戏班用草席包扎掩埋了事。

童伶被体罚,流血过多致死;因病危,奄奄一息,被弃于荒野,或被沉入江中等等极不人道的事件也发生过。

三是生旦两个行当,由童伶担任;丑行、老生行,也有由童伶担任的;净行,由于唱声关系,则由成年人担任,形成了以童伶为主,童伶与成年人同台演出的情况。

四是唱声音乐,形成一套与童声相适应的演唱体系,从定调,以至领奏乐器二弦的音量音色,均与童声相适应。

萧遥天在《民间戏剧丛考》指出:“潮音戏以童子班配合在特殊的声腔,别树一帜于剧界。”

以童声为基础的唱乐,虽有特色,但限制了艺术的发展,也限制了演员本身的发展,因为“潮音的童声,全凭生理上赋予的天籁……临发育期则音韵渐变……及发育期必‘倒仓’,潮音的生旦名角,虽红极一时,不旋踵皆烟云过眼……故童声固是潮音的长处,也是其短处”(《民间戏剧丛考》)。

潮剧童伶虽是七八岁学艺,但没有出现像梅兰芳、周信芳那样一生辉煌的表演艺术家,其原因也在于此,这也是潮剧特有的童伶班制所造成的。

潮剧的唱声音乐既然适应于童声,废除童伶制后,由成年男子扮演小生,但成年男子的自然声域,很难适应原来童声的腔调,这个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这个情况说明,潮剧的童伶班制,不单纯是演员的年龄问题,而是剧种特有的艺术风格的问题。

潮剧童伶制起源

据吴真《潮剧童伶制探源》指出,潮剧童伶制的起源可能与潮州古已有之的巫术——“关戏童”有关。

巫舞型的关戏童因其浓厚的娱乐性在潮州城乡广泛流传,渐渐的,娱乐的需要超过了祭神的需要,人们不再满足于只在中秋晚上看到这种演出,于是出现了职业化的演出团体——关戏童班。

关戏童班演出的脚色及舞台布设与同时期的潮剧戏班相同,戏文(剧本)、唱腔、乐器伴奏也大致相同,只是人数比潮剧戏班多。

据当年亲身参加关戏童班表演者回忆:“当年演出的舞台只有一米左右,台上放一张草席,台下禁止站人。

请过元帅后,施术者手持贴上符子的七尺长棍登台,将棍子拄地并诵咒语。

这时演员出台,双手握住棍的下端,旋缘棍子三、五圈,便会不自觉闭上眼睛,迷朦跌在席上。

在旁的助手把他扶起来,由施术者向他面示,要演的是什么戏出,交代他扮演的何等脚色,使牵着他到后台化妆。

台上乐起,演员们虽双目紧闭却能自动地出台演戏,其亮相、台步、做科等与一般潮剧无异,只是念唱由台后专人代之。”

萧遥天先生认为:“明代以降,关戏重渐揉合秧歌、正音戏以及其他诸戏之成分,而成现状之潮音戏。

潮音戏以土语唱平喉入曲,肇自关戏童,因为关戏童是最原始的土风戏,所唱非畲歌蛋歌,即种秧之歌,都以方言顺口唱出来的。

迨和正音戏(晚明的南戏)合流,依旧保持旧有的乡音,以童优唱平喉,清脆甜腻,听之津津有味,这是潮音入戏的原始。”

童伶卖身入班后,要穿耳孔,戴耳钩(耳坠),旦角戴双耳钩,生角戴一耳钩,至转为“老戏”之后,才摘除。

童伶父母偶来班中探望子女,不能到饭桶装饭。

女童伶也不能到饭桶装饭,另用陶盆置饭供应。

戏班到各地演出,吃饭时常有村民来讨饭。

讨饭者不尽是乞丐,也有富户人家讨饭给其子女吃。

民间有吃了戏饭,儿子就聪明伶俐,能说会道或易于长大的传说。

遇有这类讨饭者,戏班都要给予。

童伶制,是旧潮剧特有的演出特色。

直到上世纪50年代的改革,这种极不人性的童伶制被废除,潮剧六大班烧毁童伶卖身契。

此时正值土改,回复自由身的童伶可分得土地。有人自愿留在戏班演戏,有人回家务农。

潮剧转为成年人演生旦戏后,观众渐渐接受并喜爱这种更为正常、健康的审美情趣。

近年来,潮剧界组织了一个小梅花艺术团,类似少年宫的兴趣班,让小朋友自愿来学戏、演出,艺术团的孩子多次获得全国戏剧小梅花奖。

这些可爱的孩子纯净的眸子里没有悲苦与惆怅,有的只是对潮剧的热爱、对艺术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