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债非法拘禁债务人儿子 还到派出所“备案”

为索要债务,三名嫌疑人在寻找债务人无果的情况下,竟然把他儿子非法拘禁起来,以此来要挟讨债。后来三人来到派出所“备案”时,被警察抓了个现行。日前,十堰东岳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陈某之前在市区经营一家店,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加之个人原因,今年3月份,酒店被迫破产。陈某欠了一屁股债之后,便躲到了外地。在十堰从事蔬菜和卤菜经营的陶某、罗某和孟某就是他的债权人之一,陈某合计共欠三人50余万元。

陶某等人多次寻找陈某要债,但均无果,到后来索性连手机也无法联系上,这让他们十分恼火。今年6月份,三人合计后决定去找陈某的儿子陈小明(化名)。由于之前有业务来往,他们对陈某的家庭十分熟悉。6月7日下午,孟某找到陈小明经常出入的地方,四处打探他的消息,并了解到了他的行踪。

6月8日一大早,孟某在蹲守时,发现陈小明拿着行礼箱出现在视野中,便上去询问,“你是不是叫陈小明?”对方看了他一眼之后,回答说“不是”,然后准备离开。孟某随后又要求对方拿出身份证来看看,男子没有理会他,并拿着行李迅速跑开。孟某一边追一边威胁男子停住,百余米后孟某追上了男子,并挥拳殴打。同时,召集陶某和罗某到现场。

很快,陶某就驾车来到了现场,三人将陈小明带上车,朝红卫工业园区方向开去。期间,孟某等人反复询问其父亲的去向和联络方式,但陈小明一直保持沉默。后孟某在其手机上找到陈某的联系方式,并用陈小明的手机和他取得了联系。当得知他孟某他们为难自己的儿子后,陈某告诉他们:“钱一定会还,但目前没有。他已经报警,需要确认儿子的安全。”听说陈某报警,陶某等人慌了神,怕自己的行为会触法,三人便带着陈小明来到城区某派出所“备案”,并询问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值班民警明确告诉三人:“经济债务属于民事纠纷,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但非法拘禁他人就属于违法行为。”

听了民警的解释,三人方知自己触犯了法律,便急忙将陈小明送回。此时,被闻讯赶到的东岳公安分局民警截住,将三人控制。后经民警讯问,三人对非法拘禁他人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三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侦。(朱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