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不可纵,纵欲成灾

欲不可纵,纵欲成灾。此言出自唐代名士张蕴古笔下。

唐朝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官职卑微,但却满腹经纶的幽州总管张蕴古,怀揣着他写给唐太宗的一封建议书《大宝箴》,不远万里,风尘仆仆地赶到都城长安,呈送给了唐太宗。唐太宗读后,大为赏识,立即将其提拔为执掌全国刑狱的大理寺卿。这可是相当于当今全国最高法院院长的高官哦!在这封深得唐太宗赞许的《大宝箴》中,张蕴古写下了“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这两句流传千古的名言。这两句名言,不仅使被誉为“千古名君”的唐太宗醒脑开窍,而且使一代代的后人,也深受教育和启迪。

不知张蕴古披阅了古往今来多少浩如烟海的史籍,总结了多少帝王将相成败兴亡的经验教训,方才归纳出如此高瞻远瞩、一语中的的哲理。置身于将近1400年前的历史风云中的古人,居然能有如此惊世骇俗、入木三分的思想见识,确实是出类拔萃,难能可贵。

所谓“欲”,就是“欲望”,引申开来,也可以理解为“渴望”、“追求”、“向往”、“理想”和“奋斗目标”。人生在世,都是有“欲望”的。人而没有欲望,岂不成了枯木死灰?孔夫子曾经有言:“食,色,性也”。就是说,追求“食”、“色”,这是人类最基础的本性,最起码的欲望。“食”,即是食欲,也可铺陈为衣食住行。人类追求食欲的满足,那是为了确保自身的生存和成长。“色”即是“性欲”。人类追求性欲的满足,那是为了繁衍后代,使人类得以新陈代谢,生生不息。这种对“食欲”和“性欲”的追求,大都还属于自然属性的范畴,毫无疑义,这都是正当的、合理的。

然而,如果人类的欲望还仅仅停留在追求“食欲”和“性欲”的较低层次上,那只能说明,人类还处于原始社会的阶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财富也在不断丰富。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得到基本满足之后,人类的某些个体和群体所处的社会地位、生存条件,他们占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因此,人类各不相同的个体和群体所产生的欲望,也就必然要急剧地分化。其差别之大,往往大相径庭;其分野之裂,往往针锋相对,甚至水火不容。这就标志着,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

当社会生产力虽然不断提高,但却远没有极大提高;社会财富虽然不断丰富,但却远没有极大丰富的时候,占人口极小部分的剥削者,占有大量物质和精神财富而骄奢淫逸;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却只能享有极少量物质和精神财富而饥寒交迫的状况,就无可避免了。不管这种不劳而获、劳而无获、富者巨富、贫者赤贫的社会状况,如何地违背天理人情;也不管那些为民请命的思想家和揭竿而起的农民领袖们提出的“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如何博得社会大众的喝彩、拥戴与追随,但这种欲望、主张和理想,永远都是一种画饼充饥式的幻梦和奢望。在阶级社会中,这贫富悬殊的状况,依然绵绵不绝地延续了数千年之久,谁也无法改变。

在这种贫富悬殊的社会里,人们自然也怀有各不相同的欲望。饥寒交迫的劳动者,迫切地渴望改变现状,纵然不曾梦想大富大贵,但也渴盼衣食无忧。那些已经占有了大量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剥削者,则更是胃口大大,人的欲望往往是无限扩充的。“欲壑难填”嘛!民间有俗语云,“人心不足蛇吞象”,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一般说来,类似的欲望,即使是剥削阶级的欲望,也不宜简单地“一棍子打死”,予以全盘否定。在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的进步,就是由人类的某些欲望来推动的。如果人类丢掉了一切欲望,丧失了一切追求,浑浑噩噩,生无所求,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放弃一切主观努力,如同行尸走肉、泥塑木雕一般,无所作为,那社会岂不就丧失了前进的动力?

然而,任何社会制度,任何国家,都有着自己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既是每个社会成员行为、道德的规范,同时也是他们欲望的规范。如果按照这个规范来划分,人类的欲望,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规划、设计,并受到法律法规制约、管束的欲望,也就是说,牢牢地关在法律法规的笼子里的欲望,都属于正常的、合理的欲望。是为欲望的第一个层次。

反之,如果人的欲望冲破了法律法规的框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外,规划、设计自己的欲望,渴求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非分的权力和利益,那么,正常的、合理的欲望,就异化成了非分的、不切实际的念头。这种念头,可谓之“奢望”和“贪欲”。此为欲望的第二个层次。

当怀有“奢望”和“贪欲”的人们,把头脑中非分的念头付之行动,突破法律法规的笼子,毫无约束地四处狂奔,肆无忌惮地疯狂撒野时,贪欲就变成了“纵欲”。是为欲望的第三个层次。

如果人类的欲望,从第一个层次起步,经由第二个层次,汪洋恣肆,不可遏止地发展到“纵欲”的层次,“纵欲”又逐渐恶化为一种群体性、社会性的“瘟疫”时,“纵欲”就必将演变为一种灾难。

远见卓识的古人早就洞察了这个客观规律。我国春战国时期的著名思想家韩非子,就曾颇有远见性地指出:“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当人们正常的的欲望,异化为非分的“贪欲”;“贪欲”再演变成无法无天的“纵欲”;而“纵欲”又由个体的行为,泛滥成群体性的、社会性的行为,一步步燃成燎原大火,汇成滔天巨浪时,那岂不就是人类的“灾难”吗?

唐代名相魏徵说过:“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旧唐书·文苑传·张蕴古》这样记载:“乐不可极,极乐生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意思是凡事皆有度,万事不可过,物极必反,过则无益。

欲望,亦就是想得到。饿了想吃饭,渴了想喝水,这就是欲。凡人都有七情六欲。七情即喜、怒、哀、惧、爱、恨、怜,六欲即求生欲、求知欲、表达欲、表现欲、舒适欲、情欲。人的所有情绪,都可归纳为上述七情。人的所有欲望,都可归纳或分解为上述六欲。

由此看来,欲望潜藏在我们身体乃至心底里的每个角落。满足正常的欲望,本无可厚非。然而,有些人不能节制自身的欲望,穷极手段,不惜以身试法,最终身陷囹圄,就很可悲了。人一旦被无穷的欲望所控制,就会成为欲的奴隶,那么他的一生必定是痛苦的一生,疲惫的一生,悲哀的一生。

无数事例生动地证明了这一道理:“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对于欲望不能过于放纵,放纵欲望而不节制可能会造成灾难。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过于贪婪的人都是在自取灭亡。一个贪欲实现了,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欲似深渊,假如不懂得克制,就会越陷越深。

“良田万顷,日食不过三升;广厦万间,夜眠只需八尺。”对于生活享受,要懂得知足常乐,不要去跟别人去攀比。一攀比,对物质上的追求就没有止境,就容易滑向堕落的深渊。所以,做人应当懂得知足常乐,懂得克制欲望,懂得珍惜身边的一切,以感恩的心态,面对人生,回报社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平和心态,虚怀若谷,从善如流,才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