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揭秘:孙中山领导第一次广州起义失败后,张人骏发出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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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以推翻清廷为己任,在美国檀香山创立了有130余名会员参加的兴中会。1895年1月底,孙中山回到香港发展组织,将他的旧友陆皓东、郑士良、陈少白、杨鹤龄、杨衢云、黄咏商等都发展成为了兴中会的骨干。2月21日,兴中会在香港中环士丹顿路十三号成立总部,对外以“乾亨行”的牌号作掩护。兴中会为践行“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誓言,刚一成立,就集中精力筹划发动广州起义,试图以武力彻底推翻满清政府的统治。为掩护兴中会的活动,孙中山还特地建立了一个名为“农学会”的公开团体,号称要研讨农桑新法。

18岁你的孙中山

1895年3月16日,兴中会决定于九月初九日重阳节(10月26日)在广州发动起义,占领广东省城,并由此引发全国反对朝廷的连锁反应。当时议定孙中山在广州负责军事行动,杨衢云在香港负责筹款、购械、招募壮士,谢缵泰负责联络旅港外国人,有“三合会”背景的郑士良负责联络会党。陆皓东负责设计一面青天白日旗图样,作为义军的旗帜。

陆皓东其展示设计的青天白日旗

8月底,兴中会对广州起义计划进行了细化分工。按照确定好的“分道攻城”的策略,决定由杨衢云率领香港会党“三点会”人员约三百人组成突击队,于10月25日晚上齐聚香港,再乘省港晚班客轮到广州,并把起义用的短枪装在木桶里,谎称胶泥报关。等到了省城,即用刀斧劈开木桶取出枪械,首先攻占各重要衙署。

另外由孙中山负责组织约有一千人的“支援队”,在起义发动前先期分散混进广州,待突击队行动时在各军事要点投掷炸弹,壮大声势。这些支援队队员基本上都是兴中会花钱雇来的“三合会”党徒。其中由刘裕负责统率北江一路,陈锦顺负责统率顺德一路,李杞、侯艾泉负责统率香山一路,

中文讨满檄文由在广州的朱淇起草,并将安民告示先期印好,届时四处张贴。英文对外宣言则由孙中山的老师何启博士与香港《德臣西报》主笔英人黎德在香港拟就,只待广州起义成功,即分送各国,要求承认义军为交战团体,享受各国一切中立权利。

待各项起义准备工作就绪后,10月10日,兴中会在香港开会选举会长,规定会长将成为起义成功后的临时政府大总统。与会者不过有七八个人,陈少白、郑士良支持孙中山,谢缵泰拥戴杨衢云,双方险些闹翻。最后,孙中山以反满大局为重,不得不让杨衢云做了会长。自此直至1900年,兴中会的会长其实是杨衢云。虽然这个会原本是由孙中山创立的。

广州起义指挥部

1895年10月26日黎明,也就是广州起义那天,“支援队”的各路起义人马均已到达广州,偏偏最重要的杨衢云领导的香港“突击队”没到。而且杨衢云给孙中山发来的电报说香港队员要迟两天才能出发。大家担心起义延后会使机密泄露,于是商定取消本次起义行动,先遣散各部人马,以后择机再举。同时电告杨衢云,让突击队别来广州了。

但杨衢云接到电报时,七箱枪械已经改装进木桶,并以货物的名义交付省港班轮待运了,如果突然又跑去说这批货不运了,反倒容易被怀疑。因此,杨衢云就给孙中山回电说“接电太迟,货已下船,请接。”同时,他又命三点会党首领朱贵全、丘四于27日晚率首批突击队员登轮赶赴广州。

但是,此时的广州起义的计划已被广州当局获悉,其中既有起义会员告密,也有清政府在香港的密探报告。

时任两广总督谭钟麟得知情报后,立即命令新任广东按察使张人骏负责镇压。

1910年的张人骏


张人骏(1846-1927),字健庵,号安圃,晚号湛存居士,直隶丰润县(今河北丰润)大齐坨村人。同治四年(1865年)中举,同治七年(1868年)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庶吉士、编修、国史馆协修、监察御史、兵科给事中,光绪十五年九月初二日升任广西桂平梧郁盐法道,光绪十六年五月底到任,光绪二十年(1894)十一月初六日升任广东按察使,二十二年(1895)七月二十四日才正式抵达广州接任按察使一职。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到广东任职。也就是说,孙中山领导第一次广州起义时,他才到职仅仅40多天。而按察使的职责就是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

1895年七月二十四日张人骏就任广东按察使后谢恩折

因此,张人骏按照谭钟麟的指示,很快对抓捕行动作出详细部署。

28日,当香港突击队员乘坐的客轮抵达广州时,张人骏和手下清军早已在那里严阵以待,手无寸铁的突击队员当场被全被拿获,伪装在木桶里的205支左轮手枪和大约80箱弹药也被查抄没收。

得此消息,陆皓东冒险返回香港总部机关焚毁兴中会名册,不幸被捕,受尽钉插手足、铁锤凿齿等酷刑,但坚决不肯供出同党。最终,陆皓东英勇不屈而死,成了为中国革命牺牲的第一人。朱贵全、丘四、程奎光、程耀宸等也相继被处以极刑。

陆皓东烈士


与此同时,孙中山让陈少白速返香港暂避,以免被清廷一网打尽。得知陆皓东被捕后,孙中山又令身边的同志迅速疏散,自己则与郑士良留下来隐藏武器,并亲自给各地写电报;在通知省城内各主要同志烧毁重要文书,清扫总机关后,才从容不迫地和郑士良离开。后来孙中山称之为“乙未九月九日为予第一次革命之失败”。

张人骏发出的对孙中山等人的通缉令(摘自《孙中山传》83页)

十月二十一日(12月7日),身为广东按察使的张人骏发出了对广州起义在逃人员孙中山(孙文)等人的通缉令。通缉令全文如下:

钦命广东提刑按察使兼管全省驿传事务、加三级、记录十次张,为悬赏购匪事:

照得土匪纠结党伙,暗运军火,约期在省城举事一案,当经拿获匪犯陆皓东等多名审办,惟尚有首要各匪孙文等,在逃未获,亟宜悬赏缉拿,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谕各属平民等等知悉:尔等如能拿获赏格之各匪解案,一经讯明定夺,即如数给与花红银两,银封存库,犯到即给赏,勿怀疑观望。至此外被诱匪徒,准其改过自新,免予深究。如能拿获后开首要各匪解案,仍一律给赏。各宜凛遵勿违,特示。

计开:

孙文,即逸仙,香山县东乡翠微人,额角不宽,年约二十九岁,花红银一千元。

夏亚伯,新会县人,肥矮面微黄,年约四十岁,花红银一百元。

李亚举,香山县隆都乡蓝下村人,身高眼大,发多黑,年约五十三岁,花红银二百元。

李芝南,南海县佛山人,年约三四十岁,花红银二百元。

杨衢云,香山县人,本籍福建,右手共缺三指,年约三十九岁,花红银一百元。

刘秉祥,清远县人,身高,年约三十,岁花红银二百元。

朱浩清,清远县人,年约二十七八岁,花红银二百元。

陈少白,即夔石,新会县外海人,年约二十八九岁,花红银一百元。

王质甫,江西人,身中面白,年约三十七八岁,花红银二百元。

汤亚才,花县人,身高微麻,年约四十岁,花红银三百元。

吴子才,潮州人,身高额窄,年约四十岁,花红银二百元。

莫亨,顺德人,身矮,年约二十五六岁,花红银一百元。

陈焕州,南海县西樵乡人,身胖微麻,年约三十二三岁,花红银二百元。

侯艾泉,香山县隆都乡人,身高瘦,发秃,年约五十岁,花红银二百元。

魏友琴,归善县南真村人,面圆有须,年约三十七八岁,花红银二百元。

黄丽彬,清远县人,矮瘦,年约三十四五岁,花红银一百元。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示。

从通缉令赏格可以看出,孙中山以一千两名列第一,汤亚才为三百元,杨衢云、陈少白等二百元、一百元不等,说明张人骏已经知道孙中山是起义魁首。

同时,香山县、南海县的知县也按照张人骏的命令,对孙中山等人进行通缉。为了使通缉内容通俗易懂,通缉告示竟然采取了打油诗的形式。《告示》:

现有党匪,名曰孙文。结有匪党,曰杨衢云。起义谋叛,扰乱省城。分遣党羽,到处诱人。借名招勇,煽惑愚民。每人每月,十块洋钱。乡愚贪利,应募纷纷。数日之前,听得风声。严密查访,派拨防营。果获匪犯,朱丘陆程。经众指证,供出反情。红带为记,口号分明。枪械旗帜,搜出为凭。谋反叛逆,律有明刑。甘心从贼,厥罪维均。严拿重办,决不从轻。城厢内外,兵勇如林。搜捕乱党,决不饶人。惟投乡愚,想充勇丁。不知祸害,贪利忘身。一时迷惑,慨予施恩。丢去红带,急早逃奔。回归乡里,安分偷生。免遭擒获,身首两分。特此告示,剀切简明。去逆效顺,其各凛遵。

在张人骏及清政府的高压搜捕下,孙中山不得不在友人帮助下辗转逃到香港,并很快流亡日本。广州起义虽然胎死腹中,但是作为孙中山倾覆清廷战争事业的发端,而永远载入了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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