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安全!聊城开发区交警曝光一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齐鲁网聊城10月24日讯10月24日,聊城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曝光了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一:2018年10月01日04时00分许,宋某华驾驶鲁PM16***的重型货车,沿济聊一级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济聊一级路绣衣集处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树木受损。当事人宋某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宋某华负全部责任。

案例二:2018年10月04日15时40分许,张某仓驾驶鲁P38***小型客车在嘉明路与向阳路交叉口处由北向东左转弯时,与沿嘉明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王某运驾驶的鲁P66***小型客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乘坐鲁P38***小型客车的张某良及张某然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仓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王某运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当、措施不当未确保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当事人张某仓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王某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当事人张某良、张某然无责任。

开发区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随着季节转换及气温降低,大雾、雨雪天气增多,能见度及路况都较春夏季节更差一些;气温降到零度及零度以下时,汽车的一些机械性能会受低温影响而增加故障率;而冬季由于驾驶者衣着较多,动作也不如平常灵活,遇突发事件时反应相对迟钝,这些都增加了驾乘隐患。

秋冬季节开车,应把握“守法、细心、谨慎、礼让”几个原则;除驾控外,汽车的维护保养也较平常要更为仔细、更勤快些。特别是气温很低时,每次出车前都应做必要的检查,开车前先“看”,看有没有“跑、冒、滴、漏、冻”;开车过程中要“闻”和“听”,闻有没有各种异味,听有没有各种异响,随时发现随时排查或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