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司机使用伪造驾驶证,难逃法网!

大家可能偶尔会在街头巷尾的墙上或在网络看到各种各样“办证”小广告,稍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无论是伪造证件或者使用伪造的证件都是违法行为。但是,偏偏有那么一些人却要自欺欺人以身试法。

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联合七里河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利用伪造驾驶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

11月23日下午14时许,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辖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进行网格化大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大型货车上装载着一些纸箱,疑似为烟花爆竹。现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民警立即提高警惕,紧跟该货车。当货车走到祥和大街与信都路交叉口时,被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里河新区大队查获。

随即,办案民警与七里河大队的交警上前查看货物,司机向现场民警出示了身份证、驾驶证。然而,其两种身份证件做工粗糙,与国家机关统一颁发的证件有很大差别,疑似伪造,办案民警遂将该男子口头传唤其至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司机王某某,其驾驶证已于2011年到期未审被吊销,而后王某某于今年11月份在网上购买了一套伪造的驾驶证和身份证,证件均用的是韩某某的名字。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非法买卖、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之规定,目前王某某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开发区警方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伪造、变造驾驶证都无驾驶机动车资格,切勿有侥幸心理,否责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