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跨省援助为民工

近日,农民工张某等四人向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事所的刘文东律师馈赠了“跨省讨工薪 援助农民工”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律援助的感激之情。事情还要从2015年说起。

2015年,张某、梁某、刘某、孟某等四人受雇于家住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某村的李某某,其承包的薛城区某小区工程从事建设施工工作。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李某某拖欠张某劳动报酬8000元,拖欠梁某劳动报酬4000元,拖欠刘某劳动报酬3000元,拖欠孟某劳动报酬5000元,由李某某于2015年9月26日分别向张某、梁某、刘某、孟某出具了欠条。2016年2月5日,李某某分别向张某支付5000元,向梁某支付2000元,向刘某支付2000元,对于剩余劳动报酬,张某、梁某、刘某、孟某等四人多次催要,李某某拒不支付。

张某、梁某、刘某、孟某等四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19年1月28日向薛城区法律援助申请援助,因该案是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案件,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提供援助,并指派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办理,该所安排王纯银、刘文东律师具体承办。二律师接受委托后,代四人书写了诉状,起诉到法院。立案后,刘文东律师数次与李某某电话联系,向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阐明厉害关系,最终在开庭之前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将所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张某等四人十分感动,向刘文东律师赠送了锦旗。

近年来,薛城区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开辟了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当日承办,今年以来共办理讨薪案件50余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孙业成)

主办 薛城区司法局

监制 尚 军

策划 张 鹏 郭金秋 丁 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