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太原市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5月1日以后,严重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交警部门已经开始对这些电动自行车展开查处。同样严管的还有行人的违法行为,很多收到罚单的市民有时候很困惑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那么今天小编整理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依法出行!平安出行!

太原市交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及太原市的实际情况,从5月1日起至8月31日,加大对外观尺寸、整车质量、设计时速等技术指标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治理。技术指标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进行查扣。

另外,民警还加大对所有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各行其道、违法上高架等重点违法的管理力度,实行严管、严查、严处,净化道路环境。

这项措施的重要依据是

5月1日起实施的

《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涉及到电动自行车的内容有

↓↓↓

一、要注册

第十三条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依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上路要合规

第十五条禁止下列车辆上道路行驶:

(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燃油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二)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带有动力装置的二轮、三轮车;

(三)带有动力装置直立驾驶的单轮、二轮平衡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十三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非机动车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行驶;

(二)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冰雹、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开启照明灯光;

(三)进入环形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并让已在环形路内的车辆先行;

(四)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营运;

(五)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六)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随身携带本人残疾人证,不得另载他人或者违反规定载物;

(七)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行驶速度;

(八)不得擅自拆除限速装置;

(九)推拉式人力车不得在城市主干路上行驶;

(十)驾驶中不得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牵引动物;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禁止在快速路、高架道路或者上跨式立交桥通行

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车辆在快速路、高架道路或者上跨式立交桥通行:

(一)特型机动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

(二)悬挂教练汽车号牌和试验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

(三)铰接式客车、拖挂施工机具的车辆、专项作业车;

(四)非机动车;

(五)根据道路通行管理需要禁止通行的其他车辆。



四、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一)进入环形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或者未让已在环形路内的车辆先行的;

(二)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随身携带本人残疾人证或者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三)推拉式人力车在城市主干路上行驶的;

(四)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冰雹、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开启照明灯光的;

(五)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

(六)超过国家规定的行驶速度的;

(七)擅自拆除非机动车限速装置的;

(八)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桥或者上跨式立交桥的;

(九)驾驶中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牵引动物的。



违反前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办理电动车牌照

需带上车辆所有人身份证

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到电动车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 end ·

来源|山西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