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34次违章,都是没系安全带

从去年5月30日到今年1月15日,违章36次,其中34次是因为没有系安全带。昨天上午,来永康市古山公安服务中心处理违章的驾驶员秦某,被自己的违章记录吓了一跳。而每一次都是在同一路段,被监控拍下没有系安全带的违章行为。

据了解,秦某是永康市西溪镇人,在古山镇前黄村办厂,平时经常要驾车路过217省道,他觉得自己开车速度不快,所以就经常不系安全带,以致多次在同一地点被监控抓拍。而秦先生之前是在绍兴买的车上的牌照,登记的联系方式早已更换不用,却没有及时告知交管部门,导致这么久以来都没有收到违章通知短信。直到最近,车子要去年审,秦某才得知自己有违章未处理。

交警部门表示,秦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的规定,处以罚款50元/次。罚款是手段,重要的是,要让秦某明白,不系安全带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安全带对驾驶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研究表明,驾乘车辆佩戴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以挽救40%以上的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是公民的义务,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