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维护审判执行秩序,保障司法公正权威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是人民法院唯一的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天平与法徽交相辉映,担负着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任务。

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依法阻止危险物品进入法院

2019年11月4日,2名公安干警未携带有效工作证件来法院公干,为证明自己身份,其中1名公安干警向安检法警出示了配枪,安检法警根据《安检规则》拒绝其进入法院,并询问其来法院公干的具体事由,联系其对接的法院干警到安检室接洽。

2019年11月7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件,公安机关组织公安干警来旁听,1名公安干警携带枪支被法警发现。法警立即阻止其进入法庭,并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向院领导请示,院领导支持法警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管是谁都不能违规将枪支带入法庭。法警向该公安干警进行了说明,并将其送离了法院。

人民法院的安全检查长期得不到重视,有的时候由于本单位干警的影响导致安全检查不能顺利进行,安检法警经常无所适从,怎么样都不对。我们认为,全体法院干警应该主动配合安检法警的工作,要意识到安全检查是在保护你本人也是在保护所有法院干警和所有诉讼参与人。严格的安全检查是保障人民法院安全有序的进行审判及其他工作的重要前提,是保证法院司法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克服困难

圆满完成押解任务

2019年10月10日,法警大队成功将2名患艾滋病的被告人押解至监狱服刑。

法警大队接到押解任务后,了解到两名被告人均患艾滋病,目前在三亚市戒毒所强制戒毒。因为2名被告人的病情,万宁看守所不具备关押条件,希望法院直接将被告人送至监狱。面对这一情况,法警大队及时与办案法官沟通,了解两名被告人在审判期间的表现,综合判断了判决结果会对被告人的情绪产生多大影响。根据被告人的情况,现有车辆、装备的情况,需贴身押解的风险情况制定了押解方案,对押解途中突发情况的处置制定了预案。院领导对此次押解高度重视,亲自向万宁市公安局协调,由万宁市公安局派囚车一辆,警力5名配合法警大队进行此次长途押解。

在押解过程中,大队领导要求押解法警精神高度集中,在确保被告人不会逃脱、自伤、自残、自杀的前提下,还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要求押解的法警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准备了传染病防护服,有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穿着。经过近3小时的长途押解,法警大队成功将2名被告人送至监狱服刑,保障了法院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威严形象。

2019年11月6日13时左右,法警大队接到刑庭临时用警申请,希望法警大队能派法警将2名残疾被告人16时前押送至监狱服刑。

接到用警申请后,大队领导通知法警停止午休立即到位。到达现场后,发现两名被告人均高度残疾,行动只能靠轮椅,现有囚车不具备押解条件,最好用救护车押送被告人。向院领导汇报实际情况后,经院领导同意向医院急救中心申请了救护车。先由1名法警和刑庭干警携带被告人服刑手续和体检报告16时以前到达监狱办理手续。15时左右救护车到位,随后警车开道,一路疾驰,在16时20分左右赶到监狱。成功完成了本次长途押解任务。

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在里面不起眼,看不出有什么用,但是如果没有司法警察,审判活动不可能安全顺利进行。判决书上没有司法警察的名字,功劳簿上也没有司法警察的记载。但是司法警察应该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了解自己的职责,热爱自己的事业,为司法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讯员:乔玉、谭碧莹

▍监制:潘李智 陈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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