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7日,昂昂溪分局水师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有四名男子徒步走在水师营镇平房村地界,形迹可疑。民警通过对四名男子询问了解得知他们是河南务工人员。
四人由老板陈某驾驶的宝马牌轿车沿高速公路将他们四人从河南省禹州市带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准备到其经营的农机配件供应站工作,因疫情防控期间,四名河南籍人员无法进入齐齐哈尔市。老板陈某为达目的,在双嫩高速昂昂溪服务区西侧300米处让四人下车钻出高速,准备在昂昂溪区水师村至小阿拉街村的桥汇合。
四人从双嫩高速水师收费站西侧200米处钻越高速护栏进入水师营镇地区,在水师营镇平房村地界被巡逻民警发现。民警立即联系卫生部门对四名河南籍务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同时电话联系老板陈某来接受调查。在大量证据面前老板陈某和四名务工人员对自己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2020年第8号文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老板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其他四人每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经过民警积极工作,四人同意返回原籍。
(看齐整理自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昂昂溪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