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是交通安全的第一殺手
超越的是生命
危害的是公共安全
如果你遇到一輛超速駛來的車輛
就在碰撞即將發生時
時間突然靜止
你最想對超速的司機說什麼?
被嚇壞的司機互相道歉
充滿了悔恨
可是
世上沒有後悔藥
絕望的他們已無法阻止事故的發生
而這種絕望
在每一起發生事故的當事人身上都能看到
案例警示
2017年7月23日6時35分,李某駕駛粵BM7523號重型專項作業車,經過國道福昆線龍海市九龍嶺路段時,因超過限速標誌的最高時速行駛致車輛失控發生側翻,碰撞道路中央隔離護欄,造成駕駛人李某、乘員何某死亡及車輛、隔離護欄、路燈、九龍閣所屬財物局部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生命在於運動
但生命可能毀於超速運動
超速的危害
一、易發追尾
數據顯示,在乾燥水平路面上,時速為80公里時,制動距離約為70米,時速為100公里時,制動距離達到101米,而時速為140公里時,制動距離達到173米!當前車遇到緊急情況剎車時,同車道後車如超速行駛,則極易發生追尾事故。
二、容易翻車
車速如果過快,轉彎時離心力會增加,車速增為兩倍,離心力增為四倍。遇有情況急打方向盤,車輛易發生側滑,嚴重時會導致翻車。
三、影響判斷
速度越快,反應時間越短,視野越小。實驗表明,當時速70公里時,視力為1.2的駕駛人視力將會下降到0.7,同時,車速越快,視野範圍越小。當時速40公里時,視野為100度,當時速70公里時,視野為60度,當時速100公里時,視野為40度。
四、後果嚴重
車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車速增為兩倍,碰撞能量增為四倍。如果時速為50公里,發生事故時,車輛相當於從三層樓高度墜落;如果時速為100公里,發生事故時,車輛相當於從十層樓的高度墜落。如果與行人發生碰撞,當時速為20公里時,行人死亡率為10%;時速為40公里,行人死亡率為40%;時速為50公里,行人死亡率約為60%;而時速達到100公里時,行人死亡率則為100%,超速行駛發生碰撞,極易導致車毀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