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三門峽人注意!這樣"封路",嚴重會追刑責!正確方式來了

為了防治疫情

三門峽部分村莊採取了很多硬核措施

目前三門峽有的村子已經自行封路

請不要這樣封村、封路

會影響120救護車救治患者!

一定要留出生命通道

做到全法封路

可以設置警示牌、警戒線

設崗測溫登記

希望所有三門峽人zhuan起來

有個別村莊不靠大路

出去要走很多村莊

希望大家封路要注意

關鍵時刻,真能救命!

錯誤的封路做法

請大家一定要知悉


正確的封路做法

為了防止疫情蔓延

一定要選擇正確的隔離措施

切記不要選擇用土堆,大石頭等設置路障封路

以免急救車120無法第一時間到達,

時間就是生命!

科學勸阻,科學設阻!

  1月26日下午,針對那些為防疫阻斷道路的情況,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就做出了回應,稱能理解“守土有責”的想法,但從交通運輸上看,應該按照“一斷三不斷”的原則推動工作。一斷是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三不斷是公路、交通、網絡不能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能斷,必要的群眾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道不能斷。

附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PS:刑法中的“破壞”並不需要實際對路面造成實際的損害,只要達到“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都屬於損害,比如,向路面撒釘子等。


  1月28日,公安部召開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暨全國公安機關視頻會議。


公安部:未經批准擅自斷路等行為將依法處置

  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會上要求,要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情監測、排查、預警,以及感染患者收治和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的核查隔離等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要派出足夠警力進駐各交通場站維護秩序,充分依託治安檢查站、交警執法站和臨時檢查點,積極協助做好出入管控地區的人員、車輛、物品衛生檢疫工作,並開闢綠色通道,優先保障救護車輛、防疫車輛和運送醫護人員、藥品器械、民生物資等車輛通行。


  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要立即報告黨委、政府,依法穩妥處置,維護正常交通秩序。要加強機場、火車站、客運碼頭、邊檢口岸等人員進出管理,協助做好體溫檢測、篩查和口岸檢疫等工作。要根據疫情形勢發展變化,及時啟動京津冀警務一體化和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築牢首都安全屏障。(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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