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 凉山: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传播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采取措施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场所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传播

  一是抓好联防联控。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八项举措”,积极协调卫健部门,派专业防控人员在重点枢纽、交通节点、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县(市)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监测检测和全面消毒,指导运输企业、场站从业人员开展体温监测和重点疑似人员甄别。以保障司乘、检票、安检、收费等一线工作人员防护为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做好体温测量仪、口罩、防护服、手套等疫情防护设备和用品保障,设置专门的隔离室。主动配合卫健委、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格做好活禽运输查验和禁运工作。


  二是抓好宣传解读。锁定车站、码头、城市公交、出租车、旅游包车、班线客运、客(渡)船、旅游船等人员密集场所,充分利用滚动显示屏、车载播放器等工具,进一步加强防护知识、疫情处置流程等政策措施解读,让广大群众了解疫情,增强防护意识。


  三是抓好信息发布。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每日15:00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零报告制度”和24小时随时报告制度,积极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州内主流媒体等作用,客观发布交通运输部门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回应广大群众关切。目前,已成功处置24日成都东站回西昌疑似疫情,经卫健部门确诊,该疑似人员为普通感冒,已解除隔离。


  四是抓好应急储备。严格按照州各级党委、政府指令,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做好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旅客疏运预案,尽量减少旅客滞留时间、避免旅客大量滞留。扎实做好应急运力统筹储备和必要防疫物资准备,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运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