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弱势群体”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是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和行人是弱势群体,所以在赔偿上因为机动车有保险,所以相应的在赔偿方面,有些地方性条例上就规定在责任明确(机动车方有责任,不管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的前提下,机动车所占的赔偿比例就多一点,非机动车或是行人就少赔点,这样的规定很多机动车方都能理解,毕竟有保险,大家也愿意息事宁人。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照顾所谓的弱势群体,可是有些非机动车和行人就以自己是弱势群体胡搅蛮缠。

举个例子,一辆机动车在自己的行车道内正常行驶被一辆非机动车追尾了,大家都知道,这是因为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造成的事故,本应是后车的全责。可有些非机动车驾驶员就不是这么理解的,觉得自己是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发生事故了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就要机动车来承担所有责任,哪怕交警部门已经明确责任了,非机动车方还是要胡搅蛮缠,要机动车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就开始耍赖,我没钱赔你,我也没有保险,我就是不赔你钱,你拿我没办法。

非机动车方你想过没有,在这起事故中你已经有两个明显的导致道路交通发生的违法行为,一是你没有行驶在自己的车道内,每个城市都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划分,你为什么不走自己的非机动车道而要去机动车道呢,难道非机动车道不够你走吗?如果你按照规定走非机动车道,这起事故就可以避免。还有就是你既然要走机动车道,你就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你错了,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你是弱势群体我同情你,但你不能以别人的同情来道德绑架。

其实这样的事故每天都会发生,我相信很多非机动车驾驶员还是明事理的,只是有少数的在使坏。

在这里我要告诫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好说话了,自己吃点亏也无所谓,损失不大就抱抱保险处理一下完事了。如果是胡搅蛮缠的人,一定要报警处理,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机动车方该承担的就承担,不该承担的就坚决不要让步,也要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了事故认定书,非机动车方耍赖就去法院起诉,总有治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