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气放了一挂爆竹被罚300元,枞阳查处首例非法燃放行为

1月6日,枞阳县公安局民警闻警而动,迅速出击,成功查处一起在县城禁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经走访了解,1月5日下午1点40分,违法嫌疑人钱某在县汽车客运中心站准备坐公交车回义津老家,在候车时发现一挂放在路边的爆竹,钱某拾起以后,准备坐车带回家,遭到当班司机王师傅的断然拒绝。

没能按时上车,耽误了回家时间,钱某非常生气,一气之下在公交车站牌前,用打火机将爆竹燃放了。此举严重违反了县城禁放禁烧规定,并给附近乘客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

枞阳县公安局民警通过调取客运汽车站的监控视频,第一时间锁定了违法嫌疑人钱某,并于1月6日下午对其进行依法传唤。审讯中,钱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他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禁燃禁放。

目前,违法嫌疑人钱某受到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