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枞阳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和解、见证执行

6月7日,枞阳法院主动邀请2位市、县人大代表参与了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和解工作,让人大代表“零距离”见证执行过程,加深了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执行规范化水平。

该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的涉案水面属于邻水而居的四个村民委员会共有。2005年2月,王某某通过竞标,依法取得涉案水面的五年承包经营权。后因洪涝灾害,在决堤泄洪时,王某某遭受渔业损失,经有关部门决议,王某某的承包经营权予以延续。但合同期满后,王某某迟迟未归还涉案水面,其中两村民委员会依法向枞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某归还诉争涉案水面并支付逾期租金。案经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将涉案水面返还给四个村民委员会并支付逾期租金。判决书生效后,因王某某仍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两村委会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尹法官向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与此同时,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尹法官主动来到四个村委会,听取村委会的相关意见。经尹法官多次做工作,就该纠纷化解意见问题,四个村委会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有了初步共识。

6月7日,经尹法官组织协调,各方当事人坐在了一起,同时应邀参加的还有2位人大代表。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原则发表了各自意见,人大代表也利用自己平常在工作中的经验向当事人释明并进行说服工作。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今年我们了解到法院在狠抓执行,效果很好,执行工作确实不易,法官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很辛苦。”人大代表章志刚、钱育雄对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谢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