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十诫之第八诫:为什么不可以偷窃别人的东西?偷窃反应出什么

不可偷盗。(出埃及记廿15)


一、什么是偷盗?

  在辞典中“偷”有近138种的同义词;在人们社会行为中有近1001种形式的“偷”。圣经记载历史事件,有许多实例之外(在此省略),还有一些例子,在意义上也构成了“偷”:

  ●欺骗顾客:阿摩司书八5“卖出用小升斗,收银用大戥子,用诡诈的天平欺哄人。”

  ●欺骗雇主:提多书二9—10“劝仆人......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

  ●歌罗西书三23“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

  ●延迟付款:利未记十九13“不可欺压你的邻舍,也不可抢夺他的物。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

  雅各书五4“工人给你们收割庄稼,你们亏欠他们的工钱,这工钱有声音呼叫,并且那收割之人的冤声已经入了万军之主的耳了。”

  ●借贷不还:诗篇卅七21“恶人借贷而不偿还;义人却恩待人,并且施舍。”

  ●逃漏税款:罗马书十三6—7“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仗势讹诈:路加福音十九8“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

  其它一些在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假公济私、挪用公物、版权侵犯、作弊抄袭、扣押薪资、乘车逃票、占人便宜、侵犯地界、放高利贷、偷工减料、贪污取利、抬高售价......等。从圣经启示的意义而言:以任何形式在经济上控制他人,或在经济上欺负他人,就是“偷”(如旧约所定规的禧年的意义)。我们必须承认:今天人们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是构成“偷”的涵义,越来越模糊了!

  ●未纳十一:玛拉基书三8“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

  从圣经的启示意义而言:今天任何我所拥有的所有权,严格地说是属于上帝的,(诗篇廿四1“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是上帝暂时委托我们管理的,我们是受托的管家,若读路加福音第十二章16—21节有关无知的财主的比喻就能明白。因此从这个意义而言:“偷”的行为不单是拿走别人的财物,也是得罪上帝的。

  若再广义的说:“偷”不单指夺取财物,也可指夺取自由、尊严、机会,因为那是上帝在祂的公义里所赋予人们的。

  以赛亚书十1—3“祸哉!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的和记录奸诈之判语的,为要屈枉穷乏人,夺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妇当作掳物,以孤儿当作掠物。到降罚的日子,有灾祸从远方临到,那时,你们怎样行呢?你们向谁逃奔求救呢?你们的荣耀(或译:财宝)存留何处呢?”

  耶稣基督的话: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廿二21)

为什么有第八诫?

  1. 上帝观看我的一切:

  约伯记卅四21—22“神注目观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脚步。没有黑暗、阴翳能给作孽的藏身。”

  ●人们会“偷”的一个心态: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箴言廿7“行为纯正的义人,他的子孙是有福的!”

  ●对儿女而言,他们最大的遗产就是有诚实的父母!

  马太福音五16“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2. 诚信与否影响一生:

  诚信是在一个人的人际关系中撒下好的种子;相对的,不诚信是对自己人格的伤害。在行为模式里,“偷”的人,就会说“谎”。

  箴言廿一6“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

  箴言十五27“贪恋财利的,扰害己家;恨恶贿赂的,必得存活。”

  箴言十2“不义之财毫无益处;惟有公义能救人脱离死亡。”

  曾有一项对美国五十家最赚钱公司的调查,得出一个共通点就是:“不欺骗顾客!”

  箴言廿八20“诚实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

  箴言十九1“行为纯正的贫穷人,胜过乖谬愚妄的富足人。”

  路加福音十六11“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

  ●偷盗会破坏人与人彼此的关系,偷的人自己也得不到好处。

  箴言九17—18“偷来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饼是好的。人却不知有阴魂在他那里;他的客在阴间的深处。”

  3. 上帝厌恶不劳而获:

  偷窃的行为等于是取走了他人的劳动所得,制造了天地间的不公平!

  Unfair! 上帝的原则是公平!正如人们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Better to beg than steal, but better to work than beg.

  乞讨好过偷窃;但工作好过乞讨。(俄罗斯名言)

  帖撒罗尼迦后书三12“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

  撒迦利亚书五3“这是发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诅。凡偷窃的必按卷上这面的话除灭;......”

  4. 上帝厌恶夺取穷人:

  “有”与“没有”之间:人们常注意“没有”的偷走那“有”的;但是在上帝的公平里,祂厌恶那“有”的欺负那“没有”的!这也是unfair!

  申命记廿四14—15“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


如何积极应用第八诫?

  1. 以赔偿清除良心的亏欠——此乃得救之道。

  路加福音十九8“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

  古今中外的教会复兴历史中,复兴的影响带出许多赔偿行动的悔改。

  如:1920年代在北爱尔兰的W. P. Nicholson布道的见证及1930年代中国的宋尚节带出的复兴,都有赔偿行动的见证。

  2. 以亲手劳力得诚信致富——此乃根本之道。

  以弗所书四28“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3. 以敬虔和知足面对财物——此乃冶心之道。

  马太福音十五19“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

  留意耶稣基督指出在第六到第十诫的问题是“从心里发出的”!因此对神敬虔、对物知足是心里的功课。有一位智者如此祷告:

  箴言卅7—9“我求你两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赐给我:求你使虚假和谎言远离我;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给我需用的饮食,恐怕我饱足不认你,说:耶和华是谁呢?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以致亵渎我神的名。”

  4. 以十一表达感恩的信心——此乃蒙福之道。

  十一奉献是神惟一给人们来试试祂信实与否的应许。十一奉献不单我们蒙福,神的家——教会也因此有粮,可以供应世人的需要;相对的若我们不履行十一奉献,不单是我们偷窃神,神的工作也因此受拦阻。

  玛拉基书三10“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应用与实践

  一.无债一身轻!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为你对人对神所欠心中良知的债,付清了!向主献上感恩!

  二.在这条诫命下,你需要在恩典的基础上,接受光照:有没有当还给人的任何财或物?不要延迟!有没有当纳给神的奉献?不要延迟!